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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问题未整改,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不?

四川-凉山 09-04 09: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行政处罚:对不是同一整改问题,未整改,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不?(食品标签问题,不是同一整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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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09-04 09:25
你好!对于您提出的关于食品标签问题行政处罚的疑问,我们非常理解您对执法程序合规性的关注。通常情况下,行政机关针对不同的违法行为有权分别进行查处和处罚,但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正公开原则】​​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适用解释​:该条文确立了行政处罚的公正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对于不同的违法行为,应独立认定并分别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标签瑕疵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适用解释​:该条文是食品标签问题的直接处罚依据。行政机关对每次或每种标签违法行为,均可独立作出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一事不再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适用解释​:该条文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体现。其核心在于禁止对同一个违法行为进行重复处罚。您所描述的“不是同一整改问题”意味着这是不同的违法行为,因此不属于该原则的适用范围。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58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4 09:30
若食品标签不同问题未整改,通常可行政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应符合规定,未整改属违法。可先催告整改,仍不改正则依法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回复时间: 2025-09-04 09:34
可以。行政处罚针对的是违法行为本身,而非整改事项是否相同。只要存在新的违法行为(如食品标签问题),即使之前已因其他问题被责令整改,仍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关键看违法行为是否持续或新增,与之前整改事项无关。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新违法行为存在。
回复时间: 2025-09-04 09:45
可以处罚的
回复时间: 2025-09-04 10:01
可以依法维权的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395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4 10:26
依法维权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33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4 20:37
可以复议的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6390积分
回复时间: 2025-09-05 17:00
可以。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对不同整改事项分别进行行政处罚。食品标签问题属于独立违法行为,即使与之前整改事项不同,只要未按要求整改,即可依法实施处罚。建议立即整改并保留证据,避免连续处罚。
回复时间: 2025-09-04 10:16
不服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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