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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公租房,原先承租方已去世,请问现在房子是不是归属于新的承租方,即

重庆-大足 10-15 22: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510152dL 回答:(6)
房子是公租房,原先承租方已去世,请问现在房子是不是归属于新的承租方,即落户到这套房子的人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10-16 07:55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公租房承租权在原承租人去世后的归属问题,我非常理解您的关切。公租房的性质特殊,其承租权的归属问题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所有权的继承。通常情况下,​公租房的承租权不能自动归属于新的承租方或落户在该地址的人,而是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变更。
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规范公租房管理的主要依据。其中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这意味着公租房的承租权是基于特定资格和条件的,并非永久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虽然公租房不直接涉及所有权,但其使用权的归属与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租赁合同等规定有间接关联。特别是当原承租人去世后,其与政府或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关系终止,新的承租资格的确定需遵循相关程序。
回复时间: 2025-10-16 09:57
公租房承租权不能继承。原承租人去世后,其他同住人需重新申请变更承租人,需符合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等条件。若无人符合条件,房屋将由管理单位收回。落户不等于取得承租权,需向房管部门申请确认资格。
回复时间: 2025-10-16 09:58
可以依法维权, 先核实一下产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5-10-16 12:41
公租房承租权不能继承。原承租人去世后,同住亲属需重新申请变更承租人,需符合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等条件。若未及时变更,房屋将由产权单位收回。建议尽快向房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材料,避免丧失居住权。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559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16 14:33
可以依法维权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89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17 10:49
公租房所有权不归个人,原承租人去世,同住且符合条件的人可申请变更承租人。落户者不一定能直接成为新承租人,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审核通过才行,可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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