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保忠  朱建宇  吴亮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已解决问题

爱人发生网贷但没用在家庭离婚怎么处理

 10-16 10:57  悬赏 0  发布者:hcf1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9)
网贷:亲戚家孩子4年前找了一个媳妇,结婚后住房、家具、家电、婚礼一切都是男方父母出,女方没掏钱。生了一个女孩没上托儿所是男方父母照看,男方父母还资金掏钱帮助请了保姆。几年来家庭一切花费都是男方和男方父母出。但最近女方突然提出有83万元网贷,说买了一些衣服。就算给她自己和孩子买了一些衣服也花不了这么多(女方没有买任何贵重物品)。女方提供了在50多个网贷站贷款信息,确实有婚后贷款。但提供不出给家庭购物证据。我们认为4年买衣服不可能花这么多钱,网贷每月利息2万多,女方工资3000多,只能借新贷还利息。所以给出的婚后贷款记录不能证明是花在家庭。但女方父母同意离婚,要求协议83万网贷男女各承担一半。请问律师这样是不是不合理?有什么正确的处理方法?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5年10月16日 16时14分
面对您亲戚家遇到的这种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困惑与担忧。从您的描述来看,这笔83万元的网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适用解释​:该条文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核心标准。它确立了“共债共签”和“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两个基本原则。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否则不属于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债务清偿】​​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适用解释​:该条文规定了离婚时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但前提是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5-10-16 12:11
不合理
回复时间: 2025-10-16 12:15
不同意,可以拒绝
回复时间: 2025-10-16 13:44
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为个人债务。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636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16 14:29
不同意
回复时间: 2025-10-16 15:06
不合理,可直接拒绝。
回复时间: 2025-10-16 15:31
这个是不合理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这个贷款没有用于家庭花销,男方及男方的家人不应该承担这个债务的。
回复时间: 2025-10-16 15:51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详细解答, 教你怎么做 我之前处理了很多, 有丰富的经验
回复时间: 2025-10-16 18:51
站在男方的立场是不合理的,站在女方的立场就是很合理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上海徐汇区
山东东营
浙江宁波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6271
浙江 杭州
人气:8325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5767
河北 保定
人气:171767
广西 南宁
人气:58555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2262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