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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在公司离职没有劳动合同,离职前打过招呼,可离职后老板不正常结算工资

重庆-巫溪 10-21 23:21  悬赏 0  发布者:ask251021Z 回答:(7)
我已在公司离职没有劳动合同,离职前打过招呼,可离职后老板不正常结算工资,我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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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10-21 23:42
在线咨询陈皓元律师
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25-10-22 05:56
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然后与老板再次协商,明确要求正常结算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应得工资。
回复时间: 2025-10-22 08:29
对于您离职后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处境。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维权过程可能会稍显复杂,但您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及应对建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拖欠工资的罚则】​​“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您维权的核心依据。它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即除了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可能面临加付赔偿金的处罚。这为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供了直接的法律支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适用解释​:该条款规定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虽然您没有签订合同,但这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您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适用解释​:您需要在权利被侵害(即老板未正常结算工资)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权利,否则可能丧失胜诉权。请务必尽快行动。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633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22 08:50
这是可以劳动仲裁的
回复时间: 2025-10-22 09:32
没有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申请劳动仲裁, 要回你的钱,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549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22 15:42
申请仲裁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8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29 13:31
虽没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先和老板协商正常结算工资,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证据,如工牌、考勤记录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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