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保忠  吴亮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一个毕业了快三年的在职工作人员,今年的2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前前后

重庆-南岸 10-22 05: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51022WJ 回答:(8)
我是一个毕业了快三年的在职工作人员,今年的2月份在一家公司上班,前前后后都是跟到老板做事,在4月10号左右的时候按照实习期的流程提出辞职,在老板的要求下于4月14日正式辞职,当时老板给我说的是本周之内发,后来又说下周,但是都没有发,然后又说月底前发还是没有发,现在又说这几天发,反正一直是各种理由一直推辞,本身这几年自己就欠了一些钱,所以才会楞个着急需要钱,所以想咨询下你们 我能拿到的功能工资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5-10-22 09:19
可以要求赔偿,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申请劳动仲裁, 依法维权,
回复时间: 2025-10-22 09:22
面对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您的焦急和无奈我们非常理解。从法律角度看,您完全有权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以下是对您问题的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适用解释​:该条款确立了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定义务。您老板在您离职后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属于典型的“无故拖欠”行为,是明确的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加付赔偿】​​“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
•​适用解释​:该条款是您维权的有力武器。它不仅规定了用人单位需支付拖欠的工资,还明确了逾期不支付时需加付赔偿金。您可以根据此条款,在维权时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39633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22 10:19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5-10-22 10:26
你好,你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你已经按照规定流程提出辞职并正式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你在职期间的工资。老板一直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先与老板再次协商,要求其明确支付工资的具体时间,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5-10-22 14:29
可以拿到工资的,建议走劳动仲裁。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64559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22 14:32
可以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25-10-23 14:34
这是可以直接按照仲裁来维权的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28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0-29 13:41
能拿到工资。老板拖欠工资违法,你可先和老板再沟通保留证据,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记得备好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东营
辽宁沈阳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北京海淀区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4071311
山东 东营
人气:38768
辽宁 沈阳
人气:11330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4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