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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解决问题

小区物业是开发商成立的,消防管道从最初就不合格,一直关闭状态。开发商不

江西-鹰潭 11-30 06:20  悬赏 0  发布者:ask2511301fr 回答:(7) 剩余时间: 2天12小时
小区物业是开发商成立的,消防管道从最初就不合格,一直关闭状态。开发商不修一直拖了5年,到今年要动用维修基金更改管道线路,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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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5-11-30 09:21
立即向社区街道、房管局书面备案,并申请政府协调。若开发商已破产,可申请紧急维修基金,但需业主共同监管资金使用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0104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1-30 09:30
不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25-11-30 09:36
可以依法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5-11-30 11:03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要求维权的,并且提交主张的证明的
回复时间: 2025-11-30 22:21
开发商的保修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您提到的消防管道“从最初就不合格”,这强烈表明问题源于开发商的施工质量或材料缺陷。由于问题在交房时即存在,并且在保修期内就已暴露,开发商负有不可推卸的修复责任 。即使物业公司由开发商成立,它们在法律上通常是独立的法人,需要厘清责任 。
•​物业公司的维护责任​:在2年质保期后,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小区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如果物业公司在过去5年中未能及时向开发商追责、或未积极履行维护职责,也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
•​维修基金的使用前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 。它的使用有严格规定,​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或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不能从维修基金中列支​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834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5-12-04 08:36
这种情况确实不合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开发商有责任保证房屋及配套设施符合质量标准。消防管道不合格属于重大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不能拖延。业主可以联合起来,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督促开发商整改。
回复时间: 2025-11-30 09:50
要看是否超过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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