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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洛阳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因退款发生合同纠纷,对方不仅拒绝退款

 02-03 08:07  悬赏 0  发布者:wei260203k5C地区:河南-洛阳 回答:(5) 剩余时间: 4天3小时
我与洛阳一家法律咨询公司因退款发生合同纠纷,对方不仅拒绝退款,还通过微信威胁要将律师函张贴到我家、社区及户籍地,公开我的私人纠纷。请问这种行为算恐吓和威胁吗?她认为我向市监和司法举报她冒充律所律师让我签法律咨询公司的合同,是威胁和侵犯了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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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92963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8时09分
1. 对方通过微信威胁将律师函张贴到你家等地方,这种行为属于恐吓和威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2. 你向市监和司法举报对方冒充律所律师的行为,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手段,不存在威胁和侵犯对方权益的情况。
3. 建议你收集相关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18分
可以依法维权, 协商不成, 直接起诉解决, 起诉准备诉状证据, 点我头像加我联系我, 帮你调取对方信息, 帮你起诉解决 , 要回你的钱
回复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时24分
对方的行为属于恐吓威胁,你可留存证据,要求其停止侵权;对方主张你举报构成侵权不成立,你有权向相关渠道反映其违规行为。若对方实施张贴行为,你可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必要时可通过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1时46分
建议报警,控告涉嫌诈骗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7347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02月04日 12时41分
四川霞月昕律师事务所宋昕律师提醒你:其实,退款也不难。但是,他们可能不归司法局管,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冒充律师,建议你向公安局报案,因为现在都在严打法律咨询公司坑蒙拐骗行为。主要抓住对方没有处理案件的权力,这一点就够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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