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人格权纠纷
04-25 00:48 悬赏 50 发布者:好人陶陶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大姐系母亲诉讼中的相对方,11年来起诉母亲多达20多个案子全部败诉,为泄私愤多次前往母亲名下房产在防盗门涂抹油漆,砸坏门把手,还在锁芯里喷涂胶水等等。母亲骨折住院期间明确曾对本人表示,害怕大姐得知住院消息后,在没有我的陪伴之下独自前往医院“以探视名义进行骚扰”。隔年20220年母亲患老年痴呆症后法院指定我本人为母亲监护人,2025年母亲去世和举办追悼会我都没有告知大姐,因大姐有打砸破坏母亲房屋的前科,怕她大闹追悼会,大姐以人格权纠纷为由起诉本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千元,理由是我隐瞒死讯不让大姐最后见上一面,给她造成终身遗憾,请问《民法典》有没有法律依据规定我有义务必须告知母亲的直系亲属病逝消息和追悼会信息?她起诉我这个案子结果是败诉还是胜诉?谢谢有经验的律师回答,请拉业务的律师助理和小白不要参与回答了,回答满意本人会加律师微信奖励咨询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浙江-嘉兴]
- 陈建新律师 VIP
- 电话:18875896017
- 8290积分

回复时间:2026年04月25日 16时16分
你这个案子你大概率胜诉、大姐基本会败诉;《民法典》没有明文强制你必须告知死讯和追悼会,但祭奠权属于一般人格权益(民法典第 990 条第 2 款),你的不告知有合法、充分的免责抗辩理由,足以阻却侵权成立。下面从法律依据、核心抗辩、裁判结果三方面给你精准实务分析:
一、法律依据:无强制告知义务,仅属一般人格权益 / 公序良俗范畴
《民法典》无 “必须告知直系亲属死讯、追悼会” 的强制性条文
第 1150 条(继承通知):仅规定 “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这是继承程序的通知义务,不是人格权 / 祭奠权意义上 “必须通知参加葬礼、见最后一面” 的强制义务,且可因特殊事由免责。
第 990 条第 2 款:“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司法实践中把祭奠权(见最后一面、参加葬礼)归入 “其他人格权益”,但这是权利、不是绝对化的法定义务,行使要受公序良俗、他人合法权益、现实风险的限制。
你作为法院指定的监护人,法定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母亲)的人身、财产、人格权益,法律从未给监护人增设 “必须通知其他亲属丧事、追悼会” 的法定义务。
祭奠权的边界:不是绝对权利,不能以侵害他人安全、违背公序良俗为代价行使—— 近亲属有祭奠利益,但同时负有不骚扰、不破坏、不危害他人的义务。
二、你的核心抗辩(胜诉关键,务必举证)
大姐有长期、严重的暴力 / 骚扰 / 破坏前科,不告知是正当防卫、风险规避,符合公序良俗
11 年起诉母亲 20 多案全败,恶意缠诉、泄愤报复;
多次到母亲房产防盗门涂油漆、砸门把手、锁芯灌胶水(这是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的违法 / 侵权行为,务必提交报警记录、照片、视频、维修凭证、证人证言);
母亲骨折住院时明确向你表示:害怕大姐以探视为名到医院骚扰、伤害—— 这是被监护人(母亲)生前明确的意愿、对大姐的恐惧与排斥,你作为监护人,遵从母亲意愿、保护母亲安宁、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是履行监护职责,不是侵权。
母亲患老年痴呆(无民事行为能力)、你是法院指定监护人,你有权决定丧事办理方式、排除危险人员参与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丧葬事宜,在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前提下,享有合理决定权;
大姐有大闹追悼会、冲击现场、破坏秩序、伤害他人的现实、紧迫风险—— 为保障追悼会安全、维护逝者尊严、保护在场亲友,不告知、不邀请,是合法、必要的避险行为,不属于 “故意剥夺祭奠权”。
大姐自身过错 / 恶意在先,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她长期侵害母亲财产、人身安宁,违背亲属伦理、公序良俗,自身丧失了合理行使祭奠权的基础;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 1183 条)要求 “严重精神损害、行为人有过错、无免责事由”—— 你无过错、有充分免责理由,她的 “终身遗憾” 是自身长期作恶、制造家庭矛盾导致的后果,与你无关。
三、裁判结果预判:大姐败诉,你无需赔偿 5000 元精神抚慰金
主流司法裁判规则:一般情况下,隐瞒死讯、不通知葬礼,可能侵犯祭奠权、判少量精神赔偿;但如果对方有长期暴力、骚扰、破坏、威胁人身安全的前科,且有被监护人明确排斥的证据,法院会认定不告知具有正当性、免责,驳回原告诉请。
一、法律依据:无强制告知义务,仅属一般人格权益 / 公序良俗范畴
《民法典》无 “必须告知直系亲属死讯、追悼会” 的强制性条文
第 1150 条(继承通知):仅规定 “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这是继承程序的通知义务,不是人格权 / 祭奠权意义上 “必须通知参加葬礼、见最后一面” 的强制义务,且可因特殊事由免责。
第 990 条第 2 款:“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司法实践中把祭奠权(见最后一面、参加葬礼)归入 “其他人格权益”,但这是权利、不是绝对化的法定义务,行使要受公序良俗、他人合法权益、现实风险的限制。
你作为法院指定的监护人,法定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母亲)的人身、财产、人格权益,法律从未给监护人增设 “必须通知其他亲属丧事、追悼会” 的法定义务。
祭奠权的边界:不是绝对权利,不能以侵害他人安全、违背公序良俗为代价行使—— 近亲属有祭奠利益,但同时负有不骚扰、不破坏、不危害他人的义务。
二、你的核心抗辩(胜诉关键,务必举证)
大姐有长期、严重的暴力 / 骚扰 / 破坏前科,不告知是正当防卫、风险规避,符合公序良俗
11 年起诉母亲 20 多案全败,恶意缠诉、泄愤报复;
多次到母亲房产防盗门涂油漆、砸门把手、锁芯灌胶水(这是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的违法 / 侵权行为,务必提交报警记录、照片、视频、维修凭证、证人证言);
母亲骨折住院时明确向你表示:害怕大姐以探视为名到医院骚扰、伤害—— 这是被监护人(母亲)生前明确的意愿、对大姐的恐惧与排斥,你作为监护人,遵从母亲意愿、保护母亲安宁、避免其遭受二次伤害,是履行监护职责,不是侵权。
母亲患老年痴呆(无民事行为能力)、你是法院指定监护人,你有权决定丧事办理方式、排除危险人员参与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丧葬事宜,在不违反法律、公序良俗前提下,享有合理决定权;
大姐有大闹追悼会、冲击现场、破坏秩序、伤害他人的现实、紧迫风险—— 为保障追悼会安全、维护逝者尊严、保护在场亲友,不告知、不邀请,是合法、必要的避险行为,不属于 “故意剥夺祭奠权”。
大姐自身过错 / 恶意在先,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她长期侵害母亲财产、人身安宁,违背亲属伦理、公序良俗,自身丧失了合理行使祭奠权的基础;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 1183 条)要求 “严重精神损害、行为人有过错、无免责事由”—— 你无过错、有充分免责理由,她的 “终身遗憾” 是自身长期作恶、制造家庭矛盾导致的后果,与你无关。
三、裁判结果预判:大姐败诉,你无需赔偿 5000 元精神抚慰金
主流司法裁判规则:一般情况下,隐瞒死讯、不通知葬礼,可能侵犯祭奠权、判少量精神赔偿;但如果对方有长期暴力、骚扰、破坏、威胁人身安全的前科,且有被监护人明确排斥的证据,法院会认定不告知具有正当性、免责,驳回原告诉请。
其它答案
- [浙江-杭州]
- 吴亮律师 VIP
- 电话:15555555523
- 100963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4-25 09:12
1. 根据《民法典》规定,你作为监护人,在母亲去世后没有告知大姐消息,大姐以人格权纠纷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从目前情况看,你没有义务必须告知直系亲属病逝消息和追悼会信息。
2. 大姐多次对母亲房产进行破坏,你担心她大闹追悼会,未告知有一定合理性。且大姐此前多次起诉母亲均败诉,此次起诉胜诉可能性不大。
3. 建议你积极应诉,向法院详细说明未告知的原因及大姐此前的行为,争取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2. 大姐多次对母亲房产进行破坏,你担心她大闹追悼会,未告知有一定合理性。且大姐此前多次起诉母亲均败诉,此次起诉胜诉可能性不大。
3. 建议你积极应诉,向法院详细说明未告知的原因及大姐此前的行为,争取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 [山东-菏泽]
- 朱建宇律师 VIP
- 电话:15806729911
- 350121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4-25 09:27
可以依法维权, 联系我, 帮你处理
- [广东-广州]
- 毕丽荣律师 VIP
- 电话:13538963887
- 4091244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4-25 10:11
你没有必须告知的法定义务,你作为母亲生前监护人,基于保护母亲及追悼会正常进行的合理考量未告知,不构成侵权,大姐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会败诉。
- [辽宁-沈阳]
- 李保忠律师 VIP
- 电话:13840508677
- 1145864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4-25 10:22
可以诉讼解决。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148149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4-25 18:59
你因果关系搞错了,一般都是先挂号后看病。很难有治好了给挂号费的。详细来询。
- [山西-太原]
- 朱君秀律师
- 706891积分

回复时间: 2026-04-26 07:49
答:1、有;2、看证据,将她之前的过往作为证据反驳。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就业歧视以及一般人格权纠纷如何达到立案标准?被人非法侵害就业权, 8个回答
0 - 人格权纠纷和扶养费纠纷具体详细咨询 5个回答
0 - 与男朋友产生感情纠纷,对方却不肯分手,并多次进行人身伤害与人格践 4个回答
0 - 案号为(2018)冀0133执恢384号,案件名称为李振平申请李秋辉人格权 4个回答
0 - 一般人格权纠纷是怎么回事????都有那些法律责任 0个回答
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陈建新)(2026-04-25)·人格权纠纷
- (陈建新)(2026-04-22)·居民楼里扶梯改装,费用的出资问题
-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2026-03-26)·无物业小区,有业主以众筹垃圾费为由,向业主收每月20元垃圾费合法吗?
-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2026-01-02)·哪个部门能让物业强制启动维修基金程序?
- (吴亮)(2025-12-28)·超时怎算
- (吴亮)(2025-12-28)·下辈子还劳务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