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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协议内容合法吗,哪些需改动

四川-南充 08-03 10:00  悬赏 20  发布者:xiaoxi……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 能否在繁忙的时间中抽出点时间帮我看下这份结婚协议?想知道这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有哪些条款不合理需要改变,还有哪些方面没考虑周到的,希望能得到您的指出。谢谢~  

                       结婚协议
甲方:***身份证:***性别:男***生于***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性别:女***生于***年***月***日

总 则
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因此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督促彼此履行应尽的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信互惠、透明公正的原则,以不离不弃、忠诚相待、白头偕老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为夫妻,组成家庭,按照一夫一妻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夫妻应尽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甲乙双方要互相理解,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坦诚相待;保证各自事业的独立,尊重、支持对方的工作;体谅对方的难处;并保证做到洁身自好;给对方绝对的信任,百分百的疼爱;科学理性地教育后代,善待老人。 甲乙双方自愿结为夫妻, 仅此甲乙双方宣誓:我们将成为终生的朋友、伴侣、唯一的真爱。在这特别的日子里,我们承诺,从今时直到永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成功或失败、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任何的环境下都敬重对方、疼爱对方、分担对方的快乐和忧愁。除了死亡之外,永远不与对方分离。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甲乙双方婚姻的甜蜜美满,并保障甲乙双方、双方父母长辈以及未来子女的合法利益,为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这段婚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负责、互信、互利的原则,在甲乙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过甲乙双方及父母长辈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名词定义
在本协议中: 家庭:指由甲方和乙方二人组成的家庭。家庭成员包括甲乙双方、甲乙双方父母及甲乙双方共同生育或负有抚养责任的儿女。 老人:指由甲乙双方负有赡养责任的个体。 儿女: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生育或负有抚养责任的后代。

第二章 家庭住房
第一条 不管任何条件,婚后甲乙双方都将与甲方父母共同居住直至终老。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结婚后,居住在甲方父母家中。每月向甲方父母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由甲方父母决定费用多少),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开支。 第三条 婚后甲乙双方如需购房居住,首付款由甲乙双方从个人财产中各出一半或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开支,房产证以甲乙双方的名字办理。购房首付款如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出资,房产证上则按出资比例办理各自产权。同时,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房贷本息及利息的偿还责任,费用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开支。 第四条 婚后购房时甲方(或乙方)父母出资帮助买房,则甲方(或乙方)必需向父母写借贷合同或由甲方(或乙方)父母写赠与合同,由甲乙双方及父母亲笔签字生效。

第三章 家庭财产经济
第一条 婚前财产归甲方(或乙方)个人所有。双方经济独立,各自财产由个人完全支配。同时,婚前甲方(或乙方)负有个人债务的,由甲方(或乙方)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第二条 结婚时,双方亲属朋友所赠予的钱物,由哪一方亲属或朋友所赠,则属于哪一方个人所有。 第三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甲方(或乙方)通过所有合法来源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经营的收益、专利著作的收益、股票或债券、基金等),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均按财物所得的70%上交家庭,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家庭生活 (包括买家具、电器、生活用具及柴米油盐等)、房贷支付、父母赡养、子女抚养教育等开支。剩余的30%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甲方(或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条 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满足夫妻间正常开支时,通过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时增加上交比例或等额上交资金补足;当夫妻共同财产出现大额富余时,甲方(或乙方)如需投资、创业等,必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确定稳妥的投资途径,投资收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管理。 第五条 婚后甲方(或乙方)所获得的伤残赔偿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保险赔偿金、失业保险金、买断工龄款均视为获得一方个人的财产。 第六条 婚后甲方(或乙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到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继承人或赠与人明确表示是赠与甲方(或乙方)的除外。从双方父母处继承的按本协议第四章第十条实施。 第七条 婚后甲方(或乙方)对外举债时,必须是经由双方亲笔签字的合同,才能作为夫妻共债务,否则该债务属借款人一方个人债务。 第八条 当甲方(或乙方)支配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时,伍佰元以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开销;凡处理伍佰元(包括伍佰元)以上钱物时,必须事先让对方知晓;凡处理一仟元(包括一仟)以上钱物时,需事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书面成统一意见,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或乙方)做出支付行为,但事后必须向对方解释说明。 第九条 若双方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的(以超过半年时间连续分居计算),则自分居之日起所得财产归属于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为个人债权债务。 第十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或者失踪的,则婚前和婚后个人财产则由死亡或者失踪一方父母继承,如父母终老则由夫妻共同生育或负有抚养责任的子女继承。 第十一条 乙方若在家从事家务劳动,不外出就业,则甲方应该支付乙方每月收入80%的费用作为夫妻同共财产,直至乙方正常就业或婚姻关系终止。

第四章 父母赡养及子女抚养
第一条 婚后甲乙双方将与甲方父母共同居住直至终老,乙方要尊敬、关爱甲方的父母如同对待自己的父母,不得有借故推诿之行为。 第二条 甲乙双方具有共同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对等的原则,给予双方老人相当的财物,表达儿女的孝心。孝敬老人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由甲方(或乙方)自愿从个人财产支付。如有考虑不周之处甲方(或乙方)均有义务提醒对方。 第三条 当任何一方老人出现经济紧张、生活自理困难或配偶去世等局面,甲乙双方均有无条件帮助解决老人生活、就医、住房等困难的义务。甲乙双方在充分征求老人意见的前提下,共同研究、妥善解决好其养老问题。 第四条 甲方(或乙方)若与对方父母产生矛盾,不准当面与父母起冲突,事后甲乙双方必须与父母在一起共同理智协商、和平解决,不得因此影响夫妻感情。 第五条 对待甲乙双方父母要和善,饮食起居要关心,不得恶语相加,不得冷言冷语。如任何一方发生打骂虐待老人的情况,另一方均可提出离婚。离婚时,财产分配按照本协议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分配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中来源于甲方(或乙方),则归甲方(或乙方)所有;房屋产权按照房产证上产权分配房产。且过错方必须向老人赔礼道歉和必要的精神损失费。 第六条 婚后根据工作、经济、身体、年龄等条件,共同分析确定是否生育子女的问题。并共同承担生育后的抚养、教育责任。甲乙双方与双方父母不得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第七条 乙方可以独自决定不生育子女,甲方不能强迫乙方,并禁止以此为理由给乙方不公正的待遇。 第八条 子女出生后必须由乙方亲自哺乳三个月以上,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子女出生三年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时间(7天以上)不在子女身边。子女未满16岁前,甲方(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离婚,否则表示自愿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产权和抚养权。 第九条 从乙方分娩起到子女工作止,甲乙双方每月均从个人财产中拿出50元,为子女在银行办理教育基金,用于以后子女学习。该款不得随意动用,如遇特殊情况,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事后需及时补足此款。 第十条 甲方(或乙方)父母终老后,其所有财产均由甲方(或乙方)独自继承,不纳入夫妻共同继承范围。

第五章 家庭纠纷
第一条 为共建和平家庭,民主之家,幸福居室,甲乙双方有责任和义务共同担当家务活,保证家庭卫生、明朗、温馨。在乙方有身孕时,及产后半年内,所有家务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甲乙双方出现不满或矛盾等纠纷时,应本着坦诚、相互谅解的原则,通过充分沟通交流的办法解决,不得以冷战思维对待家庭矛盾。 第三条 发生家庭纠纷后,禁止甲方(或乙方)做出彻夜不归家、离家出走、回父母家或单方向父母亲朋寻求支持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更不得以离婚相威胁。 第四条 如甲方(或乙方)心情不好时,另一方应尽量忍让,不与其计较。甲乙双方若发生争执,甲方应自觉退让。在发生争后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并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吵架或冷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任何一方不得因闹矛盾分房睡。吵架时不得恶言相向,不得针对彼此父母、亲朋。吵架时不得当着父母、子女、亲朋、邻居的面吵。 第六条 家庭纠纷发生后,不管谁对谁错,甲乙双方都必须冷静下来思考自身问题,共同协商解决;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后要尽快原谅对方。甲乙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 第七条 甲方(或乙方)在外遇工作、人际关系等方面受气,心情不好时,回家后不准向另一方、父母和子女发脾气。 第八条 甲方(或乙方)不得(或借助第三人)暴力殴打、威胁、恐吓另一方,如因此导致离婚,则过错方自愿放弃70%的夫妻共同财产(含房屋产权),并赔偿无过错方全部医疗费和精神损失等费用十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甲方(或乙方)生活习惯如不一致,要尽量相互适应,并包容对方的缺点。

第六章 夫妻间忠诚
第一条 甲方(或乙方)必须忠诚于对方,甲乙双方不得和异性保持不明不白的暧昧关系。不得与除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第二条 甲方(或乙方)不得发生婚外恋情、网恋、婚外性行为及一夜情。 第三条 甲方(或乙方)如有婚外性行为和一夜情,另一方均可提出离婚。离婚时过错方自愿放弃80%夫妻共同财产(含房屋产权)及子女抚养权,并且有过错方应在一个月内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十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 若因甲方(或乙方)婚外恋、网恋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过错方自愿主动放弃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含房屋产权)及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并且有过错方应在一个半月内支付给无过错方精神赔偿损害金二十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床睡;不得存在任何恶性欺骗;不得相互猜疑、妒忌;不得找借口滋事;不得拿别人的长处与对方短处作比较。 第六条 甲方(或乙方)不得沾染不良习气,坚决不许参加赌博、不准吸烟。乙方不得过量饮酒,甲方不得酗酒闹事。 第七条 有事晚归必须提前告诉对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外过夜;不回家吃饭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对方后再行动;出差时要保持手机随时开机,出现手机没电的现象要提前汇报。 第八条 夫妻生活应在甲方(或乙方)自愿、身体条件、时间许可的情况下进行,且任何一方不得以各种不正当理由胁迫对方满足自己的不当要求。 第九条 婚后甲方(或乙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隐私。个人隐私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不在此内,并且必须对引起对方怀疑的隐私做出明确的解释。 第十条 甲方(或乙方)未经许可不得翻阅对方的日记、信件等个人物品,甲方(或乙方)对婚前行为同有隐私权,就婚前行为的任何提问彼此都有不作任何解释和答复的权利。 第十一条 婚后甲乙双方有各自的生活空间,有权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不得干涉。重大事宜,甲方(或乙方)应征求对方意见后再作决定。

第七章 工作和学习
第一条 甲方(或乙方)应坚决支持对方的工作,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帮助,积极为对方创造必要的工作发展、学习提高的机会。其必要的的工作、学习费用应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开支。 第二条 甲方(或乙方)因工作或学习原因不能履行家庭责任时,另一方应该给予谅解。 第三条 当甲方(或乙方)因人事关系、工作压力等各种原因,出现情绪波动时,另一方应该认真倾听其诉说,积极疏导排解其不良情绪。 第四条 当甲方(或乙方)下岗失业或出现收入无着时,自动免除其家庭经济责任,其个人的必要支出可以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开支,并且另一方不得有任何歧视和不满,不得以此为借口产生家庭矛盾,甚至离婚。同时应积极为其重新就业创造条件。 第五条 如甲方(或乙方)下岗失业或出现收入无着时,乙方(或甲方)提出离婚,则房屋全部产权和70%夫妻共同财产归甲方(或乙方)所有,同时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五万元作为生活补偿。

第八章 其他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均认为感情不和,且感情完全破裂,同意自愿离婚。离婚时,财产分配按照本协议中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分配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中来源于甲方(或乙方),则归甲方(或乙方)所有;房屋产权按照房产证上产权分配房产。 第二条 本协议中涉及和未涉及到的各类债务合同均需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生效。由一方签字的属签字一方的债权、债务。 第三条 如有遗嘱、赠与、抚养与继承合同均按其内容实施。否则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实施。 第四条 本协议中所有章节条款未涉及到的条款,均按《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研究决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经甲乙双方和第三人(见证人)亲笔签字后方有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新的协议部分内容与此协议相抵触的,以新协议内容为准。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亲笔签字并领取结婚证后生效,直至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死亡、失踪或甲乙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失效。此期间,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决定,并有书面的双方亲笔签字,则可以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同共六页,一式四份。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父母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亲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家长签字盖章:***    乙方家长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见证人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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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3 10:17
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进行这样的约定。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回复时间: 2010-08-03 10:38
祝你们共同遵守、幸福美满!
回复时间: 2010-08-04 10:00
家庭成员之间可以进行这样的约定。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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