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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居后,如若男方提出分手,女方是否有权力要求对方赔偿?

湖南-衡阳 08-03 21:34  悬赏 10  发布者:fYn3573 回答:(4)
同居一年半的男女,因女方第一胎流产造成身体营养跟不上,怀第二胎时因身体不适而患有肾炎综合症。男方因此向女方提出分手,女方是否有权力要求对方赔偿?根据中国《婚姻法》,请问男方应该赔偿女方费用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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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03 21:36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需赔偿,但可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8-03 21:49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属于同居关系,不能适用婚姻法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0-08-03 22:46
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适当的补偿还是能够得到支持的。
可来电详细咨询
  
具体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8号唯一星城智兔座801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文律师  13975126387
回复时间: 2010-08-05 07:43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不适用婚姻法,女方无法要求男方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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