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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的问题?

河北-秦皇岛 07-02 03:22  悬赏 0  发布者:qhdwsr……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个担保的问题,我的朋友在一家贷款公司借款65万元,借款人用自己的一套200平米和另一担保人125平米房屋做抵押的情况下,贷款公司又提出要在找两名公务员做连带责任担保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借款人找到我和另一人为他做担保人,我们提出在合同中必须注明在两套房产不足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所剩部分由担保人来承担,(当时两套房产的市值200万元),但是后来贷款公司在没有通知担保人的情况下  私自将两套房产的手续还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又找了一个人为所剩下全部债权和债务作出承诺,在借款人无能力偿还的情况下,所剩的借款全部由他来偿还,在这位承诺人作出承诺后  贷款公司将两套房产的手续还给了借款人),后来借款人用这两套房产卖给多人导致刑事犯罪,贷款公司在无法追缴所余借款的情况下 将我们俩个担保人还有后来作出承诺的那个人一起告上法庭,在那位承诺人为借款人偿还15万元后贷款公司撤回了对他的起诉,也就是贷款公司对他放弃了剩余部分追偿,一审法院以该房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质押范围,应属无效,故应该由我和另一担保人来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人认为各方都认可以房产作抵押而且先物后人的赔偿顺序,法院依然以不在法律范围之内判定由我来承担连带责任,而且全然不问房产的去向和那位承诺人因为什么做的承诺,我个人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而且还存在一些见不得光的东西,但是这只能是我个人想法,所以我来这里请教各位法律专家,请各位专家站在专业人士的角度来帮我分析一下,我到底该不该提出上诉?希望各位老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本人在这里先谢谢各位老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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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02 09:11
视具体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13-07-03 09:03
出借人和借款人是不是没有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手续,如果你们和出借人的担保协议中有一般担保的约定,那么还是可以上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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