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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更算得上是夫妻共同债务呢?谢谢律师解答

上海-黄浦区 07-11 15:57  悬赏 5  发布者:hllgsg……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与男方在两年前登记结婚了,但是至今到现在还没举办婚礼,也没有共同生活,我一直住在父母家里的·就在今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商量打算举办婚礼,结果因为一些事情和不来导致感情破裂,操办的婚礼都准备的差不多了,可是临近快到婚期的时候,男方把婚礼取消了,我多次与他商量如果合不来我们就去办理离婚证吧,男方不提此事,也不接电话,也不同意离婚,一直就那样拖着···
所以我5月份请了律师写了离婚协议书给他,然后他也同意了离婚了,男方向法官提出要求:共同返还婚前的夫妻共同债务!他父亲给他租的房子买的家电家具大概是3万块钱左右,要让我担负一半,我要求他拿出证据,他说暂时没有证据,我律师都说了,那些没有证据也没有收据不认可是共同债务,是父亲给的婚后的赠予。
他既然提出了这样的要求,我是否也可以提出要求夫妻共同担负债务呢?我家里也买了几万块钱的陪嫁物品,有一些我妈给我买的,其中有2万块钱是我向我亲戚借的钱买的·当时是打电话联络这个借钱的事情,2万块钱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从北京汇款到我的卡上来的,我的银行卡是还有汇款记录的,这个我借的钱是从亲戚哪里借来的,汇款记录可以当做证据吗?法院是不是可以判决我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呢?共同返还以后是不是要对我家买的东西进行财产分割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1 15:59
这是夫妻共同之债,要你们共同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01
婚前个人债务一般不会作为共同债务,婚后因共同生活而举债属于共同债务
追问:

我们早就登记几年了,只是没有举办婚礼,您的意思不算是共同债务是吗?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07
夫妻同共债务。

建议您委托律师来处理此事,才能更好的保证您的权益.
鉴于网上无法看到相关材料及其证据,只能做出最初步的判断,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您可以拨打本团队电话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10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方应该承担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11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应该各承担一半。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21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需共同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27
你好!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债务,在无相反证据证明下,一般都认定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的共同财产先行偿还。但是对于债务是要进行举证,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建议你还是直接向你的律师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47
属于夫妻共同之债,需要你们共同偿还。
回复时间: 2013-07-11 16:58
你说的这些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7-11 21:55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男方买家电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您的借款发生在登记之前的也不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且还涉及到以您还是您母亲的名义借钱的问题。
追问:

我本人借款发生在登记之后的·····不是发生在登记之前的,我们是2011年登记结婚的,今年2013年才买的东西打算举办婚礼的,这中间的两年时间我们没有在一起生活,我一直聚居在我妈妈家里,男方在男方家里的。是以我名义借钱的,还钱是只存在我本人的。借钱的时候是这么说的,我的这第二种情况属于什么情况的呢?算是共同债务吗?

回复时间: 2013-07-12 10:16
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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