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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次数问题

 07-17 11:19  悬赏 0  发布者:627031……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6)
我第一次劳动合同是04年到09年。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才算第一次,那么,请问,08年1月1日到09年期间的劳动合同算什么?按无效劳动合同还是按未签订劳动合同算?请详细解答,感激不尽~~!!
说明一下:我工作的单位刚好是在08年以后,政划拨给了另一家国有企业在经营,经营的产品和基层员工没变。只是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高中层领导,也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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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7月17日 13时09分
你好,工龄从你进入进入单位正式用工开始起算,并且你已经符合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合同到期后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可主张相应经济补偿金及双倍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17 11:25
没有新签订过合同的话以第一份04-09的合同为准。
回复时间: 2013-07-17 11:30
劳动合同有效,工龄有效;企业的合并和分离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没签新的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应该补签,未签合同期间要求两倍工资补偿。
追问:

09年合同到期后,后来的单位又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分别是在09和11年,每次都是两年。我这样的劳动合同,从04年、09、11分别签订了这三次,是算签订了两次劳动合同还是三次劳动合同呢? 我入职是02年。
11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我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以威胁说,以前的劳动合同不算,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规定,08年以后签订的劳动才算第一次。如果不续签,就什么都没有,让我直接走人。所以我才迫使又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17 11:50
你好,08年以后又签两次合同,之后应当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7-17 11:50
你好,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07-17 13:07
你好,不违法的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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