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陈晓云  
该问题已关闭

侵权责任法应该这样运用吗

山东-滨州 07-20 22:09  悬赏 0  发布者:孤独求胜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将其车辆挂靠在运输公司以公司名义运营,我雇佣的司机在卸货时被砸伤,给其垫付医药费已出院,后来他不本人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仲裁判定我是非法用工和劳动关系要按工伤处理赔尚,法 院也这样认为,, 我认为《不是非法用工和劳动关系》;;应该按照一般人身伤害处理,和给与赔尚,;请咨询一下到底应该按什么依据处理呢,我属于非法用工吗?  司机是能辨别能力得人, 这次造成事故也是司机本身操作不当造成的,也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失的。     难道所有的错误和责任都要有车辆实际所有人无条件承担吗???? 这样的民事案例是不是使用《侵权责任法》更适合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7-20 22:19
主要考虑的是你有挂靠的单位,所以就不是你个人的行为了。至于你说的司机操作不当,只有在其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以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追问:

能适用《侵权责任法》吗

回答: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基础是司机和你存在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这才是关键点。

追问:

我门应该是雇佣关系吧,我挂靠的公司,而我也不具备主体用工资格啊对吗

回答:

仲裁和法院认定的司机和谁形成了劳动关系?

追问:

认定与我《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劳动关系

回答:

认定有问题,你作为车辆所有人仅仅是个人。

追问:

你好,明明我们知道 自己响应的责任,可他门就按他们的非法用工劳动关系判我的责任,并要求按工伤陪赏,我怎么办呢??谢谢

回答:

上诉或申诉

回复时间: 2013-07-20 22:44
你好,认定为劳动关系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上海徐汇区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36042
湖北 襄阳
人气:443840
重庆 江北
人气:392289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26
河北 保定
人气:161320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