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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转岗为名逼迫员工离职,可以申请二倍工资补偿吗?

黑龙江-鸡西 07-26 10:03  悬赏 10  发布者:0094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在某厂工作1年半(2012年3月25日-2013年7月23日),最近因家人手术,请假一个月去陪护。回来后,公司新招了个人顶替我的位置,然后通知我公司要减员增效,因此将我从行政后勤的秘书岗位调到车间当工人,我看了我与公司的合同中第二十五条“甲方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目前到车间需要经过三个月的培训,我不想到车间。请问这种情况下公司该赔偿我多少钱(不知道经济补偿金是否指工资),本人工资是2400元(含五险一金304元,2100元是基本工资)。另外在公司期间,我写了不少稿件,稿费的奖励领导也已经批示同意发放,请问我假如不干了,有无权力向公司要求支付这笔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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