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北京孟宪辉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医院因没有及时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导致病人死亡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盐城 08-04 08:52  悬赏 0  发布者:霹雳游侠25…… 给我留言  回答:(5)
患者在使用磷化铝熏蒸粮食时中毒,出现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胸闷,呕吐,到达县人民医院就诊,在向门诊医生诉述上述症状后,门诊医生诊断为磷化铝轻度中毒,仅仅对患者进行简单的治疗,没有要求患者住院,也没有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抢救措施,只为患者吊了三瓶水,就要求患者回家观察。在第二天,患者中毒症状加剧的情况下,患者家属直接把患者送入市第一人民医院,因耽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问县人民医院承担什么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4 09:23
要承担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8-04 08:55
你可以起诉医院,追求其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4 09:14
你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以鉴定结果为依据确定维权方案。
回复时间: 2013-08-04 10:56
起诉到法院要求做鉴定并追求医院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4 16:51
医院应承担责任;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173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187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38
广西 柳州
人气:70311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