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朱建宇  魏伟  
已解决问题

请教关于离婚事宜

 08-08 00:07  悬赏 20  发布者:xinga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揭阳 回答:(3)
我跟老婆是去年11年经人介绍认识的,今年4月结婚5月领的结婚证并将女方户口迁至男方,因性格不合因为一点小事经常闹别扭,结婚以来有4次争论后第二天就回了娘家,最后一次因我实在太气就说了句:"我作为你的丈夫有必要跟你解释一些我认为你错的问题,如果你觉得你对你可以跟我发表你的理由,如果不接受你可以走".本来我认为是夫妻吵架一点小事,谁知道她不回来了,至今有一个星期左右没有回家,期间我上她家道歉一次,我父亲上门劝解叫她回家两次,到她上班的地方劝解两次,其家人和她均不接受她回我家,翻出过往细小问题一再的追究我对她不关心之类,老婆的大哥一度提出让我们离婚的话,我与父亲本着大事化小的心态一再的上门劝解,直到前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我说考虑清楚了要与我离婚,而我未答应,她怀有6个多月的身孕了,我怎么忍心...而且夫妻俩的问题真不是什么大事(她说她生日是农历6月25,我说你身份证上是86年6月13日,对农历应该是5月初7...)两人就因为这点事闹到这个地步,她说离婚是我逼她的...说我性格不好,到最后我没办法了,我跟她说你说什么我都承认了,夫妻俩一点小事不需要闹到这个地步,你回家吧,不对的地方我可以改的,后来电话也不怎么接,信息也不怎么回.
抱歉律师,说了这么多废话,
我想问下我现在可以答应她离婚吗?
离婚的话我需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们刚结婚没什么金钱出入,礼金和嫁妆在谁手里归谁,
房子是我父亲建的,会有纠纷吗?
小孩她要生要引产都随她我不想管也不负责任可以吗?
她会不会要求我赔偿什么青春或精神损失费?
离婚协议应该由她写吧?她提出来离婚的(我电话一直的录音)明天我会补上我写的离婚协议书参考,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问题补充:
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男方):张XX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黄XX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2012年11月经人介绍认识,2013年5月30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码:J445281-2013-002531)。因双方草率结婚,未建立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性格差异较大,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 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务,无固定资产及其他补偿或赔偿责任纠纷。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用品归各自所有,女方已收礼金为女方所有,男方已收女方嫁妆为男方所有;
三、 女方已怀孕约六个月,离婚后女方自行决定将胎儿引产或生育,男方不负责女方与胎儿的引产或生育、抚养、教育等所有责任及义务;
四、 女方户口在离婚后一个月内自行迁出并搬离男方居所,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再有任何关系,双方有任何身体伤害、疾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男女双方及其家人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过错方承担所有责任; 
五、 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六、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七、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后生效。

请问这份协议可以吗?签后她还会再找其他东西来常见的问题来为难我吗?例如小孩抚养或要分我父亲的房子或其他?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8日 01时23分
婚姻不是儿戏,建议慎重考虑,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以下方式供你参考: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至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任务式回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8 06:58
如果婚姻当中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精神损失费的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28
你好,1、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
      2、只分割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3、据你所述,不需赔偿女方损失费,若女方生下孩子,你需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18周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上海黄浦区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0882
广东 深圳
人气:258
湖南 长沙
人气:541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2500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577
广东 深圳
人气:20747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