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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女儿签字抵押房产借高利贷 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08-20 12:39  悬赏 10  发布者:tac101……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杨浦区 回答:(8)
有2套房子:第一套是产权,产权人是丈夫 妻子 女儿。第二套是使用权,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丈夫到处借高利贷约120万,瞒着妻子偷取了户口簿以及房票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找人假冒妻子和女儿去抵押借款。直到高利贷找上门才事发曝光。事发后,妻子凑了30万给其还贷,结果其交代还有巨额未还清,妻子心冷遂与其于8月初离婚。
请问,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妻子是否能夺回妻子和孩子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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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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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0日 16时14分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高利贷未用于家庭生活,且是假冒的,不需要共同承担。2、可以主张抵押无效,因为签名是虚假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0 12:40
高利贷本身就违法,且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使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追问:

请问王律师,向银行与个人抵押的房产(妻子和女儿为假签名)是否有效?是否可以追回?

回复时间: 2013-08-20 12:54
你好,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20 12:55
假冒妻子和女儿签字,不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8-20 13:20
你好,假冒妻子和女儿签字,不属于共同承担债务。妻子可主张对该款项不知情,未用于共同生活。如有疑问,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20 15:05
假冒妻子和女儿签字,不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13-08-20 15:26
若是假冒的,可以不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8-20 18:49
妻子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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