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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

吉林-长春 09-05 17:10  悬赏 0  发布者:长白冰峰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家是一层商铺(26#楼)位于19#与16#住宅楼之间,连接两幢住宅楼,从16#楼二层能看到商铺(26#)楼屋面,我家商铺原设计有一个出屋面的通风道,房屋交付时没有建这个通风道,收房时已说明没有风道,要求按设计图恢复,物业和开发商也知道此事,答应给恢复做上。现在由原施工单位给做了一个通风道,被16#楼2楼业主给砸掉了,说他收房的时候没有这个通风道,现在做不同意,不让做。还有16#楼2楼业主家是不能上到我家商铺屋面的,他私自做台阶拆除其家阳台的围栏上到商铺(26#楼)楼屋面使用。按合同他是没有商铺屋面使用权的。问下此种情况我应如何来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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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5 17:32
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9-05 17:13
答:找开发商处理。
追问:

找开发商了,开发商说通风道我给你做了,被2楼业主砸了,是你们业主之间的纠纷与开发商无关了。

回答:

答:召开业主大会。

回答:

答:召开业主大会。

回复时间: 2013-09-06 15:37
找开发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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