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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医生与医院的合同问题

 09-15 14:44  悬赏 0  发布者:ljc198……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湘潭 回答:(7)
我有一朋友(A)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A是某本科院校临床医学专业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2011年6月就职于某一职工医院,当时合同院方因A档案未到为由推迟到2012.1.1签订,合同规定A未考到医师执照之前工资1500元,同时A意愿是从事妇产科或儿科,期限为5年。就职后A被分配到妇产科,上班6个月(这半年A基本熟悉科内疾病,可单独上班,基本可胜任工作)后,妇产科主任要求A入儿科及内科轮科学习,轮科回来之后,因妇产科主任遇到更心仪人选,要求院医务科将A调配至内三科,因A无法及早适应内三科工作,工作期间经常遭受内三科主任的不满,后来因怀孕休假(孕期因个人原因休4个月+正规产假6个月)回来(已考到医师执照),院方又要求A去五官科,A因能力有限无法胜任为由拒绝并提出辞职,医院要求A先递交辞职申请一个月之后再办理,提出孕期休假算停薪留职,五险一金中医院支付的比例全由A支付,同时赔偿违约金。
   我想咨询在这一事例中,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都合理。
问题补充:
1.医院合同晚签半年,即A上班半年才约A签的合同,请问合法吗
2 医院随意对A进行工作岗位的更换,致使A无法胜任自己的工作,A有理由立即提出辞职吗要求医院赔偿吗
3 孕期休假医院单方面决定算停薪留职,未及时告知A要全部承担五险一金,致使A要向医院上交8000元,院方这要求合理吗
4 A被迫提出辞职,有必要1月之后才受理吗
5 请问医院是否有哪一点可以让A马上解除合同且要求院方赔偿
6 合同当时只有院方单方面持有,A没有,请问A可以要求看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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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15日 15时10分
单位调岗是必须经过劳动者同意的,否则即便合同有约定也不合法,劳动者有权利要求按照原岗位工作,单位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辞退。
我的补充: 2013-09-15 15:16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 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 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 工资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 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司法实践中,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通常只有一项会得到支持, 你可以自己选择.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 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 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 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 动者支付赔偿金。
我的补充: 2013-09-15 15:19
所以根据上述规定,你从2011年6月入职,工作至今已经2年3个月,经济补偿金为两个半月工资,双倍支付就是5个月工资,所以你现在有权要求单位赔偿5个月本人工资作为补偿。
我的补充: 2013-09-15 15:19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 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 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 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 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算.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 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 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我的补充: 2013-09-16 18:02
关于你的补充问题,在追加回答中已经答复。
追问:

现在问题是医院不会主动解除合同,而是要求A从事他们要求的科室(老是对A的工作岗位进行更换),A打算辞职,并且想立即辞职而且不用支付违约金,对于这个案例,请问A怎么能做到马上辞职而且不用想医院支付违约金呢

回答:

单位擅自调岗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你朋友随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你朋友不存在违约的问题,更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直接提出离职和经济补偿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的,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追问:

4在A孕期个月没上班,A是委托人向医院有关部门请了病假的,当时只是口头答应,后来没有及时审理,期间医院没向A打过一通电话也未告知任何事,A以为委托人全办好,结果等A休假回来,医院单方面协议A那4个月算停薪留职,要求A赔偿医院代缴的五险一金8000元,请问留薪停职间的五险一金应归哪方缴纳

回答:

即便没有实际工作内容的只要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就应当缴纳保险,a有权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追问:

合同当时只有院方单方面持有,A没有,请问A可以要求看合同吗
A就是在怀孕期间休了10月假,当然也停发了所有工资,也上交了自己那部分保险,请问A有无漏洞

回答:

可以要求看合同,并有权要求发一份合同给a,其他漏洞没有,保险本来就是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
另外,关于你的补充问题:
1.医院合同晚签半年,即A上班半年才约A签的合同,请问合法吗?
不合法,劳动者应当在入职一个月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A可以要求没有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 医院随意对A进行工作岗位的更换,致使A无法胜任自己的工作,A有理由立即提出辞职吗要求医院赔偿吗
当然可以,这是A的权力,受法律保护。
3 孕期休假医院单方面决定算停薪留职,未及时告知A要全部承担五险一金,致使A要向医院上交8000元,院方这要求合理吗?
不合理,单位有过错在先,属于违法行为,A有权要求单位缴纳保险。
4 A被迫提出辞职,有必要1月之后才受理吗?
不是,单位有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
5 请问医院是否有哪一点可以让A马上解除合同且要求院方赔偿
有好几点,比如任意调岗,未缴纳保险等等,都可以让A马上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6 合同当时只有院方单方面持有,A没有,请问A可以要求看合同吗 ?
当然可以。
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两份,劳动者和单位各持一份,A不但可以要求看合同,还有权要求单位给他一份

追问:

1如果双方协议未达成,A该如何告医院,另外请建议一种经济又有效的处理途径
2另外停薪留职和产假间的五险一金劳动者该支付的一部分是不是仍归劳动者支付

回答:

1,协商不成就按照上述解答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劳动仲裁不收费。
经济又有效的处理途径你可以选择每天到单位领导办公室或者单位大门口静坐或者大哭大闹,绝对好使。
2,是的,劳动者的比例也是应当支付的。
具体比例你咨询当地社保局

追问:

还有医院要求A赔偿培训费,压根就没培训,说是刚工作没经验科内医生要带教之类的,需要赔吗

回答:

不需要赔偿,属于无理要求直接拒绝即可

追问:

如果是这样,医院应该什么时候给A办相关手续,有期限吗
另外探亲假和婚假A是否有基本工资
非常非常感谢!

回答:

没有时间限制,随时可以要求办理。
婚假是全额工资,探亲假没有工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15 15:00
合同的权力和义务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只要不违法,就是合理的。
回复时间: 2013-09-15 15:03
通过详细阅读你的材料,给你一下答复:
第一,医院的基本人事调动时没有问题。
第二,你如果要求辞职,你就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怀孕期间的基本工资。这是有法律规定的。

司法建议:
你不要辞职,你就要求休产假就可以。在这期间,你可以获得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还有基本工资。等你产假期到了之后,再辞职也不晚。

你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没有,可以在下面对话空中点好评。谢谢!
追问:

请问医院以档案未到为由跟A晚签了半年合同,就是A上班半年之后医院才和A签合同,医院违法吗

回答:

这样是违法的,还有,你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让你在医院从事诊疗活动医院也是违法的。这个你都可以告医院。以此解除合同,要求获得经济赔偿!

追问:


合同当时只有院方单方面持有,A没有,请问A可以要求看合同吗

回答:

你无需要合同就可以证明你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医院病历是不是你写的?你的工装(白大褂),等都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
关于你想看合同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合同。

回复时间: 2013-09-15 16:44
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医院有调换岗位的权利的话,医院违法是无疑的。如果有约定,你的朋友就被动了,但是五险一金肯定是医院缴纳的。
追问:

A正规产假是预产期后6个月,但预产期前即在孕期休了4个月(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委托人跟医院请的病假,因委托人程序不全,当时医院不承认,最后医院决定这4个月算停薪留职,请问这四个月的五险一金由谁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9-15 19:02
单位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要与劳动者协议一致才可以的。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

A正规产假是预产期后6个月,但预产期前即在孕期休了4个月(因个人原因无法上班委托人跟医院请的病假,因委托人程序不全,当时医院不承认,最后医院决定这4个月算停薪留职,请问这四个月的五险一金由谁承担

回答:

由单位承担。

追问:

是全部承担还是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9-18 16:22
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违法。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 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3-09-2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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