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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8 12:28  悬赏 0  发布者:江成东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丰都 回答:(1)
我跟我哥2012年上半年在我们村修了栋房子,在开始修的时候给政府的费用要交一百多点一平方,我修的房子地平方两百左右 我已经交给政府24万,在我修到五楼的时候 当地政府又说配套费长了 要交266元每平方,在这种情况下我跟我哥修了五楼,但当地政府把最后这个价格又加到我已经修好的房子上,要我们重新算266每平方再交给政府。我想问问是不是这样。                                                                 我的想法是不是应该这样,如果我再修才算266每平方计算,但是我已经修好了的,是不是就不应该重新计算在内。如果当初政府说是266每平米 我们也不会修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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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重庆-万州]
  • 冉兵律师
  • 电话:13635309631
  • 104896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18日 16时02分
可以向当地物价局投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哎!物价局跟政府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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