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牟金海  陈皓元  周磊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物业拒不提供物业明细公告问题

河北-廊坊 11-18 16:24  悬赏 0  发布者:805579…… 给我留言  回答:(0)
入住快三年了,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物业管理规定要求,每年向业主提供物业费使用明细,还提供虚假物业明细给业主,致使我们业主提出质疑,为了保证我们业主的自身权益,我们要求物业部门出具每年的物业公告的明细,方可缴纳物业费。但物业部门告诉我们公告过的就没有留档,这样的说法实在让人无法理解,想让让物业部门给我们业主一个合理的物业明细公告及说法,我们可以安心缴纳费用,明明白白消费。

1、首先,我小区物业管理物业实在是太差,小区里的监控都是形同虚设,只有南门,北门,还有物业门口能监视到,别的地方都监视不到。之前曾有业主小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事件;停放楼道内自行车被丢事件;晾晒棉被丢失事件等等;去物业进行调取监控均无法查询真实情况,小区的监控不但监视不到可疑人员,而且他们推卸责任。要求其进行改进至今已有二年多过去了,物业依然没有改观。
    根据《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服务小区汇安防控工作,完善安防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安全防控工作的约定,落实小区安防力量,加大人防、技防、物防的投入力度,健全小区安全防控体系。
2、物业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每年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在小区内设立推销产品摊位,私用公共区域粘贴产告宣传海报等等。我们业主多次向物业反应情况要求其按合同履行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但均遭到拒绝,以公司没有公告备份为由不予问询。之前还曾出示一份与本小区不相关的物业明细,谎称我们小区与其他小区是一起管理的,要求其出示各小区分摊情况时,又说无法区分,这样的物业公司真的是很难让人我们业主相信他们能保证我们的利益。
    根据《朝阳区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质询,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基于以上问题,我相请政府权威部分给予正确的意见,我如果据此暂缓缴纳物业费,要求物业出具证明并出具整改意见后再行纳缴物业费是否违返了相关规定?我们业主将如何才能保证我们的利益?谁又能保护我们的利益不受损失?非常感谢!热切期待您的回复,再次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8
山东 东营
人气:25114
浙江 杭州
人气:441838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1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0353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