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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及土地转让纠纷

贵州-黔东南 11-24 20:12  悬赏 0  发布者:840892…… 给我留言  回答:(3)
农民承包地转让后被国家征用,原承包人有没有资格分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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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24 20:16
应给使用人的
回复时间: 2013-11-24 20:28
就你的问题,回答如下,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所给予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应当给谁,青苗补偿费非常明确,就是给承包人,但是土地补偿费应当给谁,应当给两种人当中的哪种人,一是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得,二是谁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名下的土地补偿给谁。到底该给谁,法律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可是中国大部分的省级人民政府,并没有作出规定,有的地方就平均分配给全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后再对村民承包地的亩数进行调整,有的地方就给承包经营权人,不给其他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一种比较符合法律规定?征了谁的承包地,补给谁,更符合法律规定,土地补偿款应当补给失地农民,法律规定,谁失去土地补给谁,被征用土地后,谁是土地的失地人,就应该补给谁,即补给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
还需要了解,上述我讲的法律不是在一个法律文件当中,而是分散于若干法律文件当中,包含土地管理法、国务院的规定等。这样,带来的弊端是,因为政出多门,掌握起来很有困难,这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之处。
回复时间: 2013-11-29 17:27
没有资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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