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民事执行中对房产拍卖、变卖的问题
02-12 01:41 悬赏 5 发布者:gongju……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塘沽区 回答:(2)
金融危机前,对房产进行了评估。但再拍卖的过程中,发生了金融危机。已经降了2次降格了,仍然无人买。是不是就要按照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按目前的状况由于房子降价较快,变卖也不可能成功。我能否要求重新对房产进行价格评估?或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五条降低价格变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双方及有关权利人对变卖财产的价格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价格变卖;无约定价格但有市价的,变卖价格不得低于市价;无市价但价值较大、价格不易确定的,应当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按照评估价格进行变卖。按照评估价格变卖不成的,可以降低价格变卖,但最低的变卖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二分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 问题补充:我在2000年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程序竞买了一套开发商作 2个回答0
-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第三 1个回答0
-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本人兄弟俩,房子在我父亲名上,并且没有房产证件 4个回答20
- 税务扣押拍卖房产,房产证登记人和实际占有人不同,有争议的问题 1个回答0
- 房产和民事问题 7个回答0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魏伟)(2024-03-26)·民间借贷如何向法院申请同案同判
- (陈晓云)(2024-01-23)·委托讼诉代理是否须经法官同意
- (许发)(2024-01-16)·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办的公司股权后
- (陈晓云)(2024-01-01)·法院查封工资卡,不留一分生活费
- (宋昕)(2023-12-27)·欠债人在还款后,又将钱款带走,债主应该如何搜集证据,来证明欠债人实际上没有还款?
- (魏伟)(2023-12-13)·请问能否以评估价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