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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区先锋安置小区退房

湖南-株洲 12-02 17:22  悬赏 0  发布者:hehapp…… 给我留言  回答:(0)
2010年5月买位于株洲市石峰区先锋安置小区对外出售商品房消息,来到了位于石峰区建设路上先锋安置小区营销中心看房,该销售人员称:“位于石峰区政府办公楼后几栋商品房正在进行销售。小区建筑树立起大大小小楼房有十几栋,东部为安置房的土地,西部土地作为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和区政府有协议的,他们会协助我们将土地变性为商品房。并出示一份株洲市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委员会下达的文件复印件,先建房再办手续,只要我们买了房两年内所有的证件均可以办理完毕,现房屋已经封顶第二年可以交钥匙,到时可以如期入住。这几栋商品房是为了石峰区政府弥补我们建安置房的损失,他们往年开发的安置房均以这种方式开发的在田心地区就有完全入住小区,在其他地方也有开发项目”。鉴于售楼人员的介绍与该公司承诺,我们办理了购房手续,交付全款购买了商品房地块的十二栋603室。 直到到今年8月开发商售楼人员通知交房,但是我们看到我们购买的房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首先我们去看房是卫生间及房屋顶端都有阴水,砖混结构的房屋墙体严重开裂等至如今,严重的房屋开裂等等质量继续在不同楼相继出现严重问题,一旦出现坍塌,这会比株洲“红旗广场”事件更加严重。这严重危害到广大人民业主的生命利益。此次交给开发商为全款,我们是农村人,父母九几年外出打工挣钱,经过十来年含辛茹苦的积攒,最终回家后得知此消息,通过向亲戚借款全款买下这套房,交完钱签完合同我们就等着收房入住,没有想到开发商昧着良心用这种欺诈的手段哄骗我们,把我们的梦想全打灭了,我们只能无家可归,开发商实在是“黑”! 在8月份大量主流媒体及湖南地区媒体报纸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主管政府部门是如何监管的,从菜地到现在的严重质量问题的楼房,已开始该项目并没有拿到任何手续,一直也无报建,也没有施工许可证,房屋预售证等,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株洲市政府印发的《株洲市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安置房项目必须首先完成相关备案和审核程序,才能开工和使用。显而易见,石峰区先锋安置房项目是违规的。 事过去3年,我想退房: 1、我能退房吗,我除要求退还本金3年同期利息还能要求补偿什么? 2、只能向株洲市仲裁委员会吗,最快解决方法? 3、除了退房我还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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