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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公证

安徽 12-06 13:12  悬赏 0  发布者:徐萱宜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和老公07年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并有一女儿,6岁,现老公身患癌症,想立份遗嘱,把共有房产他那部分留给女儿,因为老公是再婚,以前有个女儿现已25岁,也想取得老公身后这部分房产,为防以后麻烦,所以老公才想立遗嘱,把房产全留给6岁的女儿。也有人让我们办理房产赠与,但又担心日后买卖费用会很贵。请问:最佳解决方式是何种?没有后顾之忧?
问题补充:
遗嘱公证很好立,可经打听现在还有遗嘱继承公证,当事人去世后,所有继承人要到公证处签字,证明无其他遗嘱存在,可我老公前面女儿是不会配合的。在这种情形下,公证人员是否有权利对我女儿进行遗嘱继承公证。如果无法进行公证,那老公的遗嘱公证还不是得不到保障?碰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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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06 13:53
那就立遗嘱,但遗嘱人生前可再立遗嘱的。
回复时间: 2013-12-06 13:54
立下遗嘱,房屋由6岁女儿继承,并且经公证,这样简便有没有风险。
追问:

可现在有了遗嘱继承公证,当事人去世后,还要继承人都到公证处证明无其他遗嘱存在,公证人员才会做遗嘱继承公证,可我老公前面女儿是不会配合的,虽说有15个工作日回复,不知公证处是否有权利在这种情形下做遗嘱继承公证?

回答:

你老公生前立下遗嘱,且亲自到公证处现场公证,应该是可以的。应该不需要他大女儿配合。

回复时间: 2013-12-06 13:55
您好:
可以直接在房产证上确认份额!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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