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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县里通报

 12-09 19:11  悬赏 0  发布者:qw123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回答:(2)
在县团委组织的一次各单位志愿者旅游区捡牛粪过程中,本人与县团委书记发生争吵,后本单位被县委通报,本人被处罚,请问县团委的处理合法和合规吗,谢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注明:争吵的原因是县团委书记不问青红皂白先骂的我(典型官僚主义作风),我顶了几句,就被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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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新疆-乌鲁木齐]
  • 杜蓝宏律师
  • 电话:19990629712  13659989197
  • 27638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09日 19时26分
根据《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受行政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除受警告以外的行政处分的,并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所以我不知道你这个通报算什么样的处罚。
第三十四条 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处理决定。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不知道你们是如何定性对你的处罚的。
第八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审诉。受理国家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国家公务员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八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对于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控告。受理国家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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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照一下。
追问:

县团委书记说不听她的是政治问题(感觉好笑,我这都回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了,本人成了“政治犯”呵呵)
通报:就是本单位精神文明单位被取消,本人被罚款500元。我想问的是县委不做调查就处罚,合规吗,谢谢?

回答:

法律规定的很明确,肯定不合规啊。你可以去申诉的。按照81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9 19:21
可以申请仲裁的
追问:

县团委书记说不听她的是政治问题(感觉好笑,我这都回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了,本人成了“政治犯”呵呵)请问在哪里仲裁,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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