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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后公司保密协议问题

安徽-合肥 12-17 09:21  悬赏 20  发布者:liusg0……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是一个机械公司的技术员,现在准备辞职,找了一家跟我现在工作一样产品的公司,但公司说我签了保密协议,不能在辞职后三年内找同行业工作。
    请问这样我能辞职吗?有没有涉及到保密协议的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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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7 09:34
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年,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不受竞业限制的的约束。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0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17 10:03
竞业限制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且竞业限制期内应当依法给予你补偿
回复时间: 2013-12-18 15:04
您好,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年,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不受竞业限制的的约束。
回复时间: 2013-12-17 09:23
可以的,保密协议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你可以辞职,如果有保密协议,辞职后应当按月支付你报酬。如需帮助,来电咨询或来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3-12-17 09:26
你好,可以辞职的。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年,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可不受竞业限制的的约束。
追问:

合同上说了工资就是保密的经济补偿 没有另外追加补偿

回答:

工资与补偿金是两把事,如果公司不另行支付,你可不受竞业限制的约束。

追问:

这是我公司当时签的保密协议内容: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请问这样还可以辞职吗?
谢谢

回答:

可以辞职的。

回复时间: 2013-12-17 09:28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追问:

这是我公司当时签的保密协议内容:保密义务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公司,自离开公司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自营或为公司的竞争者提供服务,不得从事与其在公司生产、研究、开发、经营、销售有关的相关工作(包括受雇他人或自行从事),并对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严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请问这样还可以辞职吗?
谢谢

回答:

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3-12-17 12:24
当然涉及到了竞业限制!
回复时间: 2013-12-17 22:03
你的问题有点复杂,建议你带上合同到办公室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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