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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陕西-西安 12-24 21:12  悬赏 0  发布者:憋屈者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父母都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父母生育了我们兄妹三人。财产都在大哥手上,两年了没有对我们交代一个字,我作为次子多问了几句,他说我太过分了,因我在外地工作,只能电话沟通,协商不成,2013年元旦我和妹妹一起专程回老家协商此事,可我大哥说父母跟他一起生活,遗产就应该全部是他的,跟我们没关系,不但不但如此两个侄女还把我和妹妹用恶毒的语言轰了出来。大哥还说;“咱家的事协商解决不了你走法律程序吧”
同年二月份我们向北京市,昌平区法院递交的起诉书,开了两次庭,上周五接到判决书,“上面说 我大哥和我父母共同生活,财产属于共有。也就是我父母的遗产的一半属于我大哥,另一半才属于遗产的分割部分,这样一来,我父母名下的14间房及现金约10万元。才给我和妹妹各一间北房。各一万左右现金。门过道及卫生间属于公用,四间南房属于后建,土地使用证上没有所以不属于遗产不予分割我大哥分得四间北房,两间东房和后建的,《四间南房》都判给了我大哥。说明一下,土地使用证是我母亲的名字,在这个使用证包含的范围内,有北房六间,东房三间《其中一间是大门过道》南房四间和一间卫生间共十四间。 我很不理解这样的判决心里很难受,去像谁去申诉,我该怎么办???
一审两次开庭的记录被法院改动,添加。我有没有当时的录音证据,我该怎样上诉???
判决书很不严谨,我父母名下的土地使用证,适用范围上共有十四间房,继承人是我们兄妹三人,判决书上判给我大哥四间北房两间东房还说什么四间南房不属于遗产也归我大哥这样下来我大哥分得房屋共士间,而我和我妹各分得一间北房。  
这样的判决叫人没法接受,同样是子女,同样的继承权利,为什么会如此判决???    难道真的法律也不公平公正?天理何在啊!!!
我要是上诉,胜券有几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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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4 21:18
按照遗嘱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3-12-24 21:48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上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4 23:16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在上诉期及时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12-25 09:51
你好,现在就是对于一审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及时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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