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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伤,对方不积极赔偿

浙江-金华 12-26 20:08  悬赏 0  发布者:ZENGWE…… 给我留言  回答:(42)
住隔壁的人喝醉酒了,我妈在自家门口干活,他走过来把我妈很用力地摔倒在地,导致我妈左膝受伤,现在家躺着已有两月余,医生说至少要休息三四个月才会好些,而且好了之后都要成关节炎了.对方态度很不积极,催促多次之后拿了5000元算是想全部了了,我妈现在医药费就花费了4000来块,请问?现在对方不想来赔偿其它的了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
可是...构成轻伤范围的:第二十六条 肌体大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者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致关节功能障碍。这是属于我妈受伤的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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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6 20:09
可以起诉对方索赔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3978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6 20:12
起诉解决
追问:

谢谢:再请问,我妈是左膝半月板二级损伤,内有积液和血块,有没有构成轻伤?我们当时顾及是隔壁邻居,没有报警,现在还有效吗?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2954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6 20:16
可以报警或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2-27 09:34
起诉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11:05
向法院起诉至于轻伤的问题,你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要派出所开出相关的手续,去做鉴定,构不构成轻伤,要做鉴定后就知道了,假如做了后不构成轻伤的话,就直接上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费和交通费等,构成伤残了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等。 
构成轻伤了的话,就要派出所抓人.
回复时间: 2013-12-27 11:32
是否轻伤看鉴定报告,你们可以起诉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17:34
可以起诉对方维权或报警
  • [广西-玉林]
  • 李东军律师 VIP
  • 电话:13877530687 QQ361210282
  • 993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2-28 07:57
协商解决,也可起诉解决,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3-12-28 08:16
你可以先对方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那就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项目: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回复时间: 2013-12-26 20:16
直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3-12-26 20:31
报警解决。民事起诉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23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业费和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话还有伤残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等。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23
1、收集证据起诉要求赔偿;2、是否构成轻伤,应该报警进行法医鉴定;3、我的经验可能不构成轻伤。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26
您好,当时报警了没有?警察是否做了笔录?有没有进行法医伤情鉴定?
我的补充: 2013-12-26 21:28
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的话,现在再报警,警察有可能不会受理了,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是否构成轻伤,也需要做法医鉴定才能确定。
我的补充: 2013-12-26 21:32
现在如果你与对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下损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者的直接财产损失,如果被撞人构成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手术费+其他医院费用
需要有医院收款凭证为证据。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根据医嘱确定护理人数,医嘱没有明确意见的,为一人。
陪护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陪护人员无收入的:
护理费赔偿金额=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4)交通费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浙江省一般按30每天计算)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每天实际花费(要有票据凭证)×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浙江省是34550)×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浙江省是14552)×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550×[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4552×[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550×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4552×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精神抚慰金,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数额,一般构成伤残才可以主张。
除以上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外,若对方有财产损失的,还需要赔偿直接财产损失。
我的补充: 2013-12-26 21:35
由于您当时没有报警,又鉴于对方现在态度不好,所以特别要注意保留证据,防止起诉后对方不认账,而你们又没证据证明是对方导致您母亲受伤,最好,和对方商谈时录下音,将来起诉时好有证据可以提供。
我的补充: 2013-12-26 21:45
至于您问的是否可能构成轻伤,这个不是依据你列出的条款就能认定的,必须要经过法医鉴定才能够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律师也不能随便认定是否构成轻伤,或者是几级伤残,必须经过法医鉴定才可以。
以上回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如有问题,请及时追问,或者加QQ:174238657咨询。
追问:

谢谢你.

回复时间: 2013-12-26 21:28
报警处理了吗?验伤了吗?
追问:

当时没报警,也没有验伤过,医生说是半月板二级损伤,当时在医院片子拍出来的时候,医生说是问题挺多的,有点麻烦的.可是住了两天,医生就来催我们出院了,说是让我们回家养一样的,在医院住了三天.后来知道是他们找了关系让我们出院的.

回答:

还是建议报警。
其他的如需帮助请直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2-26 22:28
1,首先报警,保留对方对你母亲有人身伤害行为的证据。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3,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12-27 07:42
你应该报警,公安机关做鉴定构成轻伤,对方将承担刑事责任,然后公安会组织你们双方调解,很多证据也不用你再收集了,如果对方不积极赔偿,公安机关会将对方刑事拘留,以致逮捕甚至判刑,只要构成轻伤及轻伤以上。另外如果你妈的伤情比较严重达到残疾标准的话,他还应该赔偿残疾赔偿金,而且量刑也会有所加重。因此建议你先报警。
回复时间: 2013-12-27 07:59
受害方:首先应当及时报警,根据受伤情况要求公安机关做伤情鉴定,如构成轻伤则涉嫌刑事犯罪,根据情节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同时你方可提出并附带民事赔偿,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同时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如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等级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请求。
回复时间: 2013-12-27 08:13
委托鉴定是否构成轻伤,并追究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7 08:39
报警处理,做伤情鉴定。
致人轻微伤的,可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致人轻伤即可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致人轻伤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能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复时间: 2013-12-27 08:58
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对方。同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09:18
您好,直接可以起诉对方。
回复时间: 2013-12-27 09:48
像这种情况,最好第一时间报警。如果错过了第一时间后,报警仍然是必须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当然你们要积极提供证据。
伤情鉴定一般应由公安机关委托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2-27 10:21
你母亲目前还不构成轻伤。轻伤需要鉴定才能确定,而且推你母亲的行为并非伤害故意。属于民事赔偿,建议你收集证据向法院主张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10:23
去法院起诉解决吧!要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10:46
是否构成轻伤,应去进行鉴定,鉴定后,如构成轻伤,可报警,请公安机关介入,若施害人构成刑事犯罪,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当然,你也可循民事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7 11:50
做伤情鉴定,直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3-12-27 12:31
要报警取证,视情况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2-27 12:54
向法院起诉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14:05
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追究对方的刑责。
回复时间: 2013-12-27 14:07
你好,首先,你可以报警,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那么你可以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对方为了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对方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对方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对方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对方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对方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我的补充: 2013-12-27 14:08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我的补充: 2013-12-27 14:10
建议现在也积极的报警,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情鉴定,如果达到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级别的,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13-12-27 14:19
起诉解决,可以报警做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2-27 14:30
可以提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2-27 15:40
不属于轻伤 ,但可要求赔偿。 请采纳
2013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每具假肢费价格×20÷假肢适用年限+假肢维修费用

法院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型的标准确定假肢费用,实践中支持20年。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②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被扶养人有数人,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A、18岁以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B、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C、60-74岁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D、75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浙江省一般参照30元—15元的标准计算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费可以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

(1)赔偿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2)赔偿期限:①未满60岁,自定残日按20年计算。②60岁以上,每增加1岁,从20年中减1年。③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A、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B、60岁-74岁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C、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后续治疗费=医生建议可能产生的费用

13、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最多不超过5万元

14、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15、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

其中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计算标准,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法民一明传[2009]14号)《》,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和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和护理费的计算适用“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5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545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208元;
回复时间: 2013-12-27 17:40
报警处理,要求做伤情鉴定,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7 20:08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28 16:5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12-29 14:10
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伤残,那就不有时几千块钱的事了。
回复时间: 2013-12-29 19:58
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申请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12-30 11:38
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31 16:08
你好,建议报警做个伤情鉴定,如果经鉴定你母亲为轻伤及以上伤情,你可以要求追究打人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如果对方不积极赔偿,你妈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具体如何赔偿要做个伤残鉴定,具体的后续医疗费、误工时间、护理时间、是否需要加强营养、伤残级别等都可以鉴定得出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计算赔偿,协商不成起诉索赔,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4-01-02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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