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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

黑龙江 01-22 14:41  悬赏 0  发布者:310304…… 给我留言  回答:(0)
土地转让协议
甲方:阿城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胜新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就甲方把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因修长江路造成土地常年积水形成荒坑,农民无法耕种,赵洪强等六户农民提出退地申请后,甲方同意将坐落在长江路602站点东侧11304 平方米的土地【其中:赵洪强 3569平方米 ;郭洪有郭万春 1710 平方米;金万昌佟秀清695 平方米;宋殿昌赵淑艳1357平方米;马玉良任柏慧3374平方米;杨志德刘武坤599平方米】 转让给乙方开发利用 。
    二 地块边界:东至               南至          西至长江路;北至            。
三转让价款是562215元《其中赵洪强214140 元;郭洪有郭万春 76950元;金万昌佟秀清31275元;宋殿昌赵淑艳61065元;马玉良任柏慧151830元;杨志德刘武坤26955元】 由乙方一次性付给赵洪强等六户农民《转让价款的10%为第二轮承包期剩余年限土地补偿款,90%为下一轮土地承包期转让预收补偿款,暂做定金》。          
四转让期限:2013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30日。
五权利和义务:甲方对已召开的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做好转让土地的重新登记确权颁证,建土地台账,合同变更到乙方名下。甲方村民不得因此地块出现争议,无理上访,干扰阻碍乙方生产生活,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享有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该宗土地如遇国家征收,经乙方同意,土地补偿和财产收益由乙方享受,甲方和原土地承包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补贴及其它优惠政策。
六土地转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土地的转让权和继承权,土地再次转让后仍按原转让协议履行权利和义务。
七2027年以后此协议继续顺延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发包该地块,保障乙方自主稳定经营。
八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内容。
九协议纠纷解决办法: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当事双方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加盖各自公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一份,镇经管站一份。
特别说明:本协议文本为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共同拟定,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对协议的条款及措词理解一致。
附件:
1土地示意图
2                          
 甲方   :  料甸镇胜新村
                                                    负责人 :  

乙方   :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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