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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下遗嘱给合法子女的财产,第三者的孩子是否还有享有财产继承权?

黑龙江-哈尔滨 02-19 18:01  悬赏 5  发布者:许巍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我的丈夫膝下有两个子女,我丈夫立下遗嘱把所有的财产给了两个子女。我丈夫跟第三者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是否还能享受财产继承权?在法律上遗嘱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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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19 18:10
享有财产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2-19 18:11
如非婚生子不属于无生存能力等情况的,遗嘱有效,对遗嘱内的财产非婚生子无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09-02-19 18:23

 由于你的丈夫已经通过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了你的两个子女,他的另一个孩子就不可能再继承遗产,除非你的丈夫此后重新立遗嘱。只要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且没有被强迫等情形,遗嘱是生效的。
回复时间: 2009-02-20 14:01
遗嘱生效,其他人仍有继承权,但是没有财产的话,有继承权的结果跟没有是一样的
回复时间: 2009-02-21 20:57
只要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且没有被强迫等情形,遗嘱是生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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