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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员是否合法呢?

上海-普陀区 02-21 16:04  悬赏 20  发布者:jianda…… 给我留言  回答:(5)
有几个问题:
1,我是2011年3月入职,老板找我说因为公司不赚钱,准备关闭。以我的工资最高为由,让我在这个月底走人,公司会在未来3到6个月内给客户一些交代,然后关掉。但是我了解到公司还在继续和新的客户签单,新来的同事还在继续做。人事给我发了“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的理由是“公司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调整”。但是我了解到签过2次合同的员工,可以申请转为无限期合同,公司是不是不应该优先裁掉我呢?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裁员呢?我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吗?

2,我的工资是1万多,但是公司一直是按照5000元给我交社保和公积金等,我可以要求公司帮我补缴吗?如果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我自己那部分是否也需要同时补缴?

3,公司本来是上海的,我2011年3月刚进公司的时候是和上海外服签的合同,2013年初老板以公司业务合并为由,让我们与他另外一家无锡的公司签订合同,交金就找的一家上海的小代理公司继续在上海代交,请问这个问题是否会影响到我的裁员补偿呢?

一辈子有可能就遇到一次的事情,必须问清楚了,不然会后悔!谢谢各位大律师!
问题补充:
4,2011年进公司的时候合同上写的一个月一天年假,一年应该是12天,转到无锡的时候老板跟我们说的是所有待遇都不变,只是变更一下关系而已。后来人事发了新的公司章程,跟我们说按照无锡的规定,年假都变为只有5天了。请问这个年假能要回来吗?
5,还有失业金的问题,由于现在公司注册在无锡,交金是在上海交的,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失业金权益呢?
公司是昨天才给我发通知的,叫我这个月底走人,这样合同刚好满3年。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要再多赔偿我1个月工资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最多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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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21
若公司解除你的理由并不成立,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可以要求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标准要求补缴保险,但是你应该承担个人该承担的部分;中间变换公司对你不利,除非后面合同中约定前面的工龄连续计算,否则很难主张连续的工龄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28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4-02-21 16:30
您好,按照您所述,分析如下:1、如果公司重大经营调整,协商后无法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是双倍。
    此外,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自己缴纳部分自己承担。
    关于挂靠缴纳的事情,需要看到具体材料才能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4-02-22 10:23
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补缴保险,建议聘请律师帮助你。
回复时间: 2014-02-22 13:30
1、初步判断,公司是违法解除,你有权要求两倍的赔偿金;
2、社保差额可以要求补缴;
3、你的工龄是个问题,有可能无法连续计算,会影响到补偿或赔偿;
4、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获得相应待遇;
5、没有失业金。
建议预约专业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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