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法官以手机短信为证据证明我的证人证言不可信,证据是正当手段来源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河北-廊坊 03-09 09:58  悬赏 0  发布者:lwlwww 给我留言  回答:(1)
开庭我是当事人手机收上去以后,我已被询问完,到了隔壁的一个房间,孩子在庭外等。第一个证人被询问完,出庭和孩子聊天,孩子给我发了两条短信,法官翻看了我的短信,其中一条和证人作证的内容有关,法官就叫我出来解释短信的内容怎么回事。我出来解释不怎么回事。法官拿出材料让我签字,内容是:我的手机被收走还通过孩子的手机和证人串供,这就表明我所有的证人证言不确信。让我签字,明看明白的情况下在我迟疑的时侯,这时法官有点急眼,你赶紧签我等着下班呢。我还是没反应过来,这是法官说让我在材料上写着,手机已收到,在这上面按手印。我按了手印。回家想想好像有点被逼的感觉,请问法官以手机短信为证据证明我的证人证言不可信,证据是正当手段来源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9 10:12
证据是要经过法庭质证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福建福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1278
安徽 合肥
人气:280684
江苏 南京
人气:149451
河南 郑州
人气:529800
湖南 长沙
人气:53919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169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