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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    急

河北-廊坊 03-24 13:37  悬赏 10  发布者:xiaoyo……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方【甲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女方【乙方】汉族 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
  甲,乙方与自2011年5月28日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婚姻登记】现因感情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存款,债务,抚养权,探视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二同居关系期间两方共同财产,银行所有存款,银行账号    全部归乙方个人所有。
  三同居关系期间两房共同债务,解除同居关系后,所有债务归乙方个人承担。
  四儿生于 年月日,解除同居关系后归甲方抚养,乙方不需负担儿子抚养费【托儿费,医疗费等】所有任何费用,乙方可随时探望甲方抚养的孩子,甲方不得借故阻挠。
  五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否则应赔偿对方人民币五万元整。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七上述协议是由双方慎重考虑,反复协商一致达成,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的情况,内容真实无误,双方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则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后 ,如甲方又反悔撕毁他的那份协议 ,乙方应该怎么办?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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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24 13:54
他自己单方撕毁协议无效,只要你还保留协议即可。
上述有部分约定不太合适,例如抚养权的问题,法律为保护未成年的健康成长,约定离异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孩子,虽然约定一方不负义务,但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父母双方抚养义务不得免除。
回复时间: 2014-03-24 14:01
您好:
1、同居关系没有法律效力,无需解除。
2、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协议约定如何分配。
3、对于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除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系同居双方共同借贷的,否则应由实际债务人承担。
4、同居双方对于同居期间债务达成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的,不具有对抗善意不知情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但可以在向第三人清偿后,据协议向另一方主张偿还。
5、父母可以就小孩抚养问题进行约定,但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是抚养费数额。
6、对于小孩医疗、教育等重大事项费用的约定只具有参考意义,实际发生的仍可以凭有关费用凭证向另一方主张,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7、对于5万元的赔偿款约定,除非有切实证据加以证明,否则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8、对于违约金10万元的约定,只在有切实证据加以证明,并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时,能够得到法律支持。
9、为确保合法有效,建议委托律师代书有关协议。
追问: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协议还是部分条款无聊的,法律不支持

回答:

您好:
1、这份协议的内容和形式都不够严谨,建议您委托专业人士另行起草。
2、如果仍有疑问您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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