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波  牟金海  罗雨晴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对于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法有效?

广东-深圳 10-27 08:12  悬赏 0  发布者:jbU3997 回答:(7)
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约定是否合法有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7 08:31
您好,如果夫妻间对财产所有有特殊约定,约定是合法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0-10-27 08:47
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0-10-27 09:02
有约定按约定,有效
回复时间: 2010-10-27 09:51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姻期间的财产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但是一定要采取书面的形式明确下来,这样的话就在今后分割的时候没有争议。至于你所说的具体的财产内容,婚姻法上没有限制财产的种类,根据法律的一般原理,没有禁止的,就属于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0-10-27 10:46
约定合法有效。建议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最好对该协议进行律师见证或公证处公证,增加协议的公信力。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了约定,对内有效,对外不可以对抗不知情的第三人,所以夫妻对外借债建议告知第三人已做财产约定的事实。
回复时间: 2010-10-27 15:26
这种约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0-10-27 19:44
  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07905
福建 厦门
人气:122795
江苏 无锡
人气:5099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195
湖南 长沙
人气:542038
山东 东营
人气:251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