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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欲提高房屋售价,购房者如何维权

 11-03 13:34  悬赏 20  发布者:cathy_……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2)
我于2009年9月与某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房屋售价4500每平,2010年9月30日交房.合同关于违约事项的规定为,如果开发商违约,支付合同金额10%作为违约金.
交房前夕,房产开发商以政府要求补交土地出让金为借口,要求购房者按7500每平价格补交购房款,否则,将收回房屋另行销售.
我于2009年9月办理了按揭贷款,已按4500每平的价格支付了全部购房款.
请问:
1、如果不补交房款,开发商有权将房屋收回另行销售吗?
2、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仅需支付10%的违约金吗?
3、当时购房价4500元每平,可以在附近买到同等大小的房屋,到2010年,该地区房价升到大约9000多元一平方,这部分投资收益本该属于购房者,但开发商的违约,造成购房者的损失,这部分损失购房者自已承担吗?
4、购房者如何做才对自已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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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11月03日 13时38分
1 开发商的理由不成立,2 如果造成损害更高,还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增加违约金,3 要求违约方承担,4 起诉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03 13:41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对方限期办理过户等售房手续
评论者:刘建伟律师
时间:2010-11-03 17:44

 您好,你说的应该是“滇池泊屋”,这个楼盘,你们之前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需帮助可以来电咨询或参照我的博客//lawyerliujianwei.blog.sohu.com/
法不阿贵,闻言审听。言出添正气,笔动减冤情。有麻烦找我,电话1362943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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