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半封闭阳台漏水

 05-30 09:54  悬赏 0  发布者:lixiah……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1)
我于2011年购买的房屋半封闭阳台的水管处漏水,物业拆开看到的情况是从楼板滴下来的,(我家可见存水弯接口,主下水管接口部分都没有看到有水渗出,此水管没有连接到天台,是室内管,楼上所有住户没有人用水)但是楼上住户说他家没有水源,地板是干的,现在物业维修后依然漏水,而且还多了一个漏水点。(房产证现在还没有下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开发商的保修期限)请问1,物业有责任吗?有什么责任?2,楼上住户有责任吗?什么责任?3,开发商有责任吗?什么责任?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湖南-长沙]
  • 刘昱律师 VIP
  • 电话:13907316483
  • 16243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5月30日 12时49分
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如果属于B,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西太原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北京东城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广东广州
上海黄浦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2388
天津 河西区
人气:86589
山西 太原
人气:49828
河北 保定
人气:415699
湖南 长沙
人气:54178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