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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重庆 11-11 10:52  悬赏 10  发布者:a91318…… 给我留言  回答:(6)
本人52岁,于2010、6、5日晨7:30上班行走中发生交通事故、判定车方全责。住院治疗70天。出院需要康复3月。请问:
1、治疗与康复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赔付标准是多少。有市场标码。
2、伤残鉴定等级为:颈椎8级、耳聋9级、智力10级该这样计算赔偿金额。
3、交通事故赔偿出有医疗、营养、护理、务工、伤残等赔偿项目外、还有其他什么赔偿项目。例如:精神损失、、、、、等其他项目赔偿。
4、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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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1 11:06
计算赔偿标准,要以你们当地的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为标准计算。建议找律师协助处理此事。
回复时间: 2010-11-11 11:04
可以申请工伤要求单位赔偿 同时也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0-11-11 11:05
1 如果是在当地,营养费为每天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40元,如果是在外地,每天50元,护理费,护理人有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的每天50元。2 大约可以按8.5级计算。3 还有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交通费住宿费。4如果符合工伤条件可以申请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0-11-11 13:07
直接和律师面谈,当面列赔偿项目清单
回复时间: 2010-11-11 19:32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0-11-12 00:48
**建议委托律师核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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