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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非机动车事故

 06-20 20:01  悬赏 20  发布者:〒_〒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百色 回答:(2)
骑电动车在大街上,有个三岁的小孩从小车后方突然跑出刹车后依然撞到小孩, 小孩鼻孔流血,嘴唇就像是被牙齿咬到一样,膝盖轻微擦伤不出血,去医院做了CT,B超后医生说:现在小孩没有发现异常,要过24小时后才得以确定没事。 我方付医药费762元,事后受伤方却向我方要求陪三千元,写了欠条,并扣留我方身份证一张,才肯放我方人员离开。 现在以过了两天,小孩没事。受伤方然向我方要求赔偿三千元,不然不给回身份证,并其说不给就打你,打断你手。这样子受伤方是不是合法,我方应不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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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0日 21时53分
对于合理的损失,你要赔偿。但不合理不合法部分,你有权拒绝。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对方要三千元超出了依法计算的数额,对方扣你身份证的行为,你可以报公安机关解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0 20:12
你好,除公安外,任何人不得扣身份证,你可以报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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