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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问题咨询

 11-16 08:55  悬赏 0  发布者:ymtd21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西城区 回答:(3)
我有一个朋友,入资和别人开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他占5%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是最大的股东,占60%的股份,还有其他三人共占35%的股份,其中一人为公司会计,这是公司成立时的股本结构。公司经营二年来,业绩还不错,保守估计纯利润不低于40万元,但因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现在公司实际负债一百多万。这一百多万债务绝大部分为公司拖欠上级代理商或汽车厂家的车款,从理论上讲,公司是不会产生这些欠款的,因为公司每卖出一辆车,客户要么是先打预付款,提车再付清余款,要么是付首付再按揭,唯一的理由就是,客户的车款被挪用了,而未付给上级代理商或汽车厂家,该公司财务极其混乱,客户的车款一部分是入了公司帐户,一部分是入了少数人特别是最大股东总经理的私人帐户,然后钱的流向也不清,请了专业的会计师来做账,别人说太乱了根本就查不清,至此公司产生大额债务,公司股东都很清楚这些债务的产生主要是总经理的个人原因,因此在某些情况下(非强制其意愿),该总经理写了一个欠条,个人承认承担所有债务。在06年,公司的五个原始股东中,有三个相继撤出股份,未按《公司法》和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征得其它股东的同意,也未有人收购他们的股份,未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结构的部分,而是直接从公司拿走了当初的股本金,这三人包括公司会计一个。在06年,有另外一个人向公司投资了十万元,同样也未征得其它股东的同意,未变更股本结构,修改公司章程。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实际股东为三个人,总经理一个,我朋友一个,投资十万元的一个人。
现有相关问题想咨询一下:①基于上述事实,可否认为总经理挪用公款或侵占公司财产,造成的债务由他一人承担(他写有欠条)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如果无依据,该公司破产,我朋友应该承担哪些经济、法律责任?
②该公司在股本变更方面的一些做法已违反《公司法》和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③如果我朋友现在提出转让股份,另外二个股东不同意转让,而又不收购股份,同时也无外人愿意收购他的股份,他应该怎么办?
④另,该公司有19台危险品运输车挂靠在其名下,但国家政策现在不允许车辆挂靠,所以在手续上该19台车属于该公司自有资产,实际情况只是挂靠关系,每台车每年交一定金额的挂靠费和管理费,如果该公司解散或破产后需清偿债务,而又是资不抵债,该19台车是否会作为公司资产而被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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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1月16日 15时27分
1、公司总经理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至少对公司承担欠条项下所列债务;如公司破产,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仍然是五个股东,其中三个自行退出的股东是抽逃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责任,或追究其刑事责任;后来所谓入股十万的股东只与公司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并非公司股东;
3、如五个股东中某股东提出转让股份,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且不愿受让,则视为同意,可以转让,此处转让,程序要合法,要以股东会相关决议或其它各位股东的书面声明为基础。
4、挂靠比较普遍,但一般都签订有相关挂靠协议,可以证明挂靠车辆非公司所有,因此,并非破产财产,但公司可能要为此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如公司股份最终无法转让,且公司又严重亏损,陷入经营僵局,可以提起要求解散公司之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6 09:07
只能说明你公司管理不善,至于有没有犯罪,可以报警。
回复时间: 2010-11-16 10:13
可以试着报警并提供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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