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陈晓云  刘哲  惠友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年假 工资

上海-徐汇区 03-11 12:38  悬赏 10  发布者:leona 给我留言  回答:(2)
劳动法 年假
 悬赏分:1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我想请问下我是在08年在某化妆品公司工作,与我同一批进入公司的有个女孩合同写进入公司时间为07.12月末但公司算我为1月3日起,本人现在将做到3月底就不做了,但是申请年假时公司人声称08.1月3日进来的是与08.12月进来的算一起的,公司不与年假,如果要休的话要从2010年才能休息年假,如果按照这意思的话,那本人在1月开始直至12月这算白做了吗?不知道劳动法是不是有这样的规定?另外,从本人进公司以来,没有一次给与国定假日加班费用,从进公司以来,公司一直推托说在申请当中,工资也是在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后,更改工资,我想问下是不是能够告他们!
问题补充:另外我在补充一下,他说1月3日和08.12月进来的是算一起的,等于就是没有年假休,如果我不做,就是作废!没有什么补偿,是不是有这种规定?因为化妆品公司是做1休1的,所以当然在每个月休息天当中会抽出一天我们的正当的休息天进到公司培训,这是不是也应该算加班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3-11 13:12
劳动局投诉
回复时间: 2009-03-12 11:13
1、公司说法不对。可以享受年假;否则,可要求折抵3倍工资;
2、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用;
必要的话,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北京朝阳区
上海黄浦区
广东东莞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北京海淀区
山东青岛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0492
安徽 合肥
人气:104289
辽宁 锦州
人气:43959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6289
上海 黄浦区
人气:412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