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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抵押的问题

 06-25 16:34  悬赏 0  发布者:向阳3392……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成都 回答:(6)
如果已经在银行作了在建工程抵押后,开发商背着银行将一部分房产抵押给了小贷公司,并且在房管局做了登记备案。因为之前,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时,给房管局盖过一份抵押的房产可以继续进行销售并办理房屋备案及交易手续的同意书(日期是7月19日)。而头一天银行与开发商、房管局签过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签定日期7月18日),上面写明需凭进账单和银行出具的明细才能办理登记。请问这次小贷公司的备案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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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6月25日 16时39分
有效,但是效力排在银行的后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6-25 16:43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是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4-06-25 16:44
你好,都办理抵押登记的,按照抵押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受偿。
回复时间: 2014-06-25 16:45
你好,有效,但是效力排在银行的后面。希望回复对您有帮助。
回复时间: 2014-06-25 16:59
您好,有效。但是抵押顺序在后。
回复时间: 2014-06-25 17:02
你好,这个是有先后顺序,一般是银行的债权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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