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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纠纷到动手打人

重庆-渝北 11-17 14:00  悬赏 0  发布者:耍娃儿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同学在邮局取钱,工作人员只顾自己聊天,态度不好,我同学就说她们干服务行业的态度还不好之类的话,然后工作人员觉得丢了面子,就与我同学发生口角,后来邮局工作人员先用脏话骂我同学,我同学不服气,与之对骂,我同学已走到门口,那工作人员还在骂,我同学又回去骂回来,我同学来来回回进出邮局3次,后来邮局3名工作人员走出柜台先给我同学一耳光,就发生了抓扯,那工作人员又给我同学一耳光还把他撞倒地上和柜台上,腰被闪了,抓扯过程中我同学也把打他耳光的那个工作人员的脸抓伤了,但有可能不全是他抓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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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1-17 14:05
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10-11-17 16:44
由警方处理。
回复时间: 2010-11-18 11:08
**从你的叙述来看,应当各自按照自己的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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