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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公房承租人卖房 需要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同意吗

 07-13 23:03  悬赏 0  发布者:yidian……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和平区 回答:(2)
老人是一套公产房的承租人兼户主,同户籍下有本人(祖孙关系)和本人子女(均名下无房)。老人在违背本人意愿情况下,伪造《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上的签字和手印,并向津房置换递交申请。本人在得知情况后,出面向津房置换提出声明并要求停止办理。津房置换随即将此件搁置。4个月后,老人与买家私下沟通,通过买家因债务纠纷起诉老人的方式,将房屋以抵债形式偿还。法院宣判房屋归原告(买家),并要求津房置换给与办理。
现在本人还能否维权,应通过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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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14日 11时11分
如果判决已生效,只能申诉,判决确有错误,才可能发回重审。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您好:
感谢解答。
此案判决已生效。此房已经房管站办理完承租人变更手续。
如何确定判决有误?申诉的理由为何?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14 09:55
你好,可以诉讼维权。具体可来电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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