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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教唆犯该如何追究责任?

 07-22 19:51  悬赏 15  发布者:xiahe9……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郑州 回答:(5)
情况是这样的:两家人因为利益关系引起争吵,争吵过程中,有一个人在旁边要其中一家人动手打另外一家人,好像是因为这个人的关系,被教唆的这家人拿起酒瓶就往另外一家50多岁的妇女头上砸,酒瓶当场砸碎,导致这个妇女住院5天,花费800元,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头部会留下紫色的伤疤。当时这个妇女在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指出了挑拨打架的这个人,但是派出所民警当时没有追究挑拨打架的这个人的责任,并且在后来被打方要求追究的情况下仍未追究,那么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追究这个挑拨打架的人的责任和负责处理纠纷民警的责任呢?如果追究到底,最后处理结果会怎么样?请各位律师给下建议。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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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7月22日 21时55分
可以要求依法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追问:

有没有法律条文对此有定义,挑拨打架的人这样的情况是否构成了教唆犯呢?首先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追究这个挑拨打架的人的责任和负责处理纠纷民警的责任呢?谢谢!

回答:

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回复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7-22 21:34
如果不构成轻伤,属于民事侵权案件,侵权行为人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自己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挑拨者不具有法律责任
回复时间: 2014-07-22 21:38
可以报警的,注意收集证据。,。。
回复时间: 2014-07-23 09:39
如果不构成轻伤,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可以要求依法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14-07-23 11:40
因后果并不严重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不能称之为教唆犯。可以就自己受到的损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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