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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北京 07-27 22:28  悬赏 0  发布者:lovely…… 给我留言  回答:(14)
86年拆迁 爷爷名下有2套公租房都在一栋楼里 奶奶早早就去世了 爷爷有2儿2女 奶奶临终前把爷爷托付给我父亲(小儿子) 大爷户口早就迁出去 所以也分得一套 爷爷和我父母住三居室 还有一套是小两居 打算是给小姑当时结婚用的 当时要大姑一家三口帮忙占房(大姑父在南苑机场有房子也是单位分的)后来就把户口迁回来占房  可小姑要结婚的时候 房子大姑不还了 无奈之下我父亲腾出一居室让小姑结婚 后来小姑走了把让出来的一居室给锁上了 我渐渐长大不能再和父母同住 后来爷爷把门撬开 爷爷搬进去住 我住爷爷那屋 后来小姑发现门被撬开 和我爷爷不再来往 也就这样过了几年  后来得知可以购买公租房 但是爷爷名下有两套只能买一套 大姑放弃购买 我父亲就买了和爷爷住的3居室 后来也带爷爷做了公证(做公证只有爷爷和我父母)其他子女也不知道做公证的事情  大姑把爷爷名下的公租房偷偷过到自己的名下 把在南苑机场的房子也租了出去 由于我父母上班没时间照顾爷爷 就和大爷和大姑商量照顾爷爷(大姑下岗大爷无业)给爷爷做饭 爷爷一个月给他们1000到2000的生活费(爷爷当时能自理从07到10年)后来爷爷身体不好 请了保姆照顾爷爷 爷爷病重我辞去工作和保姆照顾爷爷 从11年到14年从没拿过爷爷一分钱 小姑和大爷很少来看爷爷 春节保姆回家过年 其他子女没有来照顾过爷爷 都是看看就走 爷爷在床瘫了一年多的时间 都是我和保姆父母照顾 爷爷2月份过世 
他们现在还想争房产 大姑占了小姑的小两居 却让小姑找我父亲来要房 说是这三居有我小姑的一间 还要4个人分得我爷爷的那间  爷爷生前留下6万多元钱 4个子女已经平分了 爷爷在临终前和我一个人说过这套房子以后是我爸的也就等于是我的 当时没有证人。如果要是打官司在我家的保姆不想出庭作证 怕我大姑到时候找麻烦 这是我家唯一的人证 想问问还有别的办法吗??他们的这种行为我们怎么办??保姆和我说了好多我大姑干的不好的事和说的难听的话。
问题补充:
公证书大概是 百年之后房产有我父亲一人继承。(其他子女不知道公证的事)房子当初是我父亲买的 但当时房产证没更改还是爷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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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7-27 23:11
您好!
(一)死亡时个人财产及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遗产。
(二)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三)遗产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四)建议法定继承人可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均分,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五)继承方式: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到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如果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7 23:12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7-28 05:59
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尽赡养义务多的人可以主张适当多分。
回复时间: 2014-07-28 08:29
建议带上相应的书面材料,直接找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7-28 08:47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4-07-28 09:31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来我律所详谈
回复时间: 2014-07-28 09:37
事情比较复杂没建议谨慎处理,最好是跟律师面对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8 09:39
你描述的问题这里很重要"父亲就买了和爷爷住的3居室 后来也带爷爷做了公证"。所以请你联系律师描述清楚,一、父亲出钱买的房,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二、爷爷做了什么内容的公证?是遗嘱还是赠予?只要其中有一项是确定的,你的官司就能赢,不用保姆出庭,只要委托律师打官司就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详情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7-28 09:49
你好,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尽赡养义务多的人可以主张适当多分遗产。
回复时间: 2014-07-28 10:23
你好,首先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你奶奶去世时,已经产生遗产,没有发生继承。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后,你奶奶的份额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你爷爷的份额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法定顺序继承。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可以参考一下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4、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遗嘱生效条件: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复时间: 2014-07-28 10:32
家庭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4-07-28 11:41
你好,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你描述的案件比较复杂,你方便的话,建议直接来我所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7-28 13:48
登记在你父亲名下的房屋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他们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7-29 11:03
您好,您的证据是否能够在本案使用以及如何确定诉讼方案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法律帮助也可拨打我所免费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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