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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转了个旅店,签合同要求对方过户,到现需要年审了对方都没过户好,是否能取消合同,要求退回转让费?

广东-佛山 08-06 16:45  悬赏 5  发布者:sir-y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转了个旅店,但法人代表是我上一任的上一任的名字,签合同要求对方过户,过户全部费用由对方承担,但是现在店如果要转法人的话,消防新的政策。旅馆要重新验收,需加防烟门,费用大,直接影响我经营,到目前都有八个月了,对方都没有帮我过户好,我现想取消合同,让对方退回我转让费,这样是否能行?
问题补充:
证件都需要年审了,对都没有帮我过户好,现在想再转出去都没办法,现在经营困难?

合同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位于     大沥     的           旅馆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       旅馆(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经营。并协助乙方与房屋所有人(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期至少为5年。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东与甲方于 2006   年 12  月 16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0  , 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到期,租金  15000  元/月,租金每月按时交付。该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该旅馆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与房东签订的新租赁合同,并履行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应承担的水电费及其他的费用(详见新租赁合同)。
  四、 该旅馆现有装修、装饰、工具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 乙方在 2013   年 12   月   1 日先付订金 5000  元整,
在   2013 年    12月  16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      20万  元整,转让费包括甲方向丙方缴纳的押金及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装饰、装修费用及设备费用等归乙方所有,余款 4万  万元,待甲方协助乙方将相关证照办理过户手续(即乙方取得相关证件)后支付,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六、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旅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接手经营宾馆(   2013  年  12  月16   日)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八、 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费,除甲方将宾馆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5‰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宾馆,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导致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拆迁、征用所给与的补偿,对经营利益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对房产本身的补偿归丙方所有。
十、如果宾馆转让合同范本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20%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与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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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6 17:23
要根据双方协议具体分析
追问: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位于 大沥 的 旅馆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 旅馆(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经营。并协助乙方与房屋所有人(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期至少为5年。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东与甲方于 2006 年 12 月 16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0 , 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到期,租金 15000 元/月,租金每月按时交付。该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该旅馆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与房东签订的新租赁合同,并履行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应承担的水电费及其他的费用(详见新租赁合同)。
  四、 该旅馆现有装修、装饰、工具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 乙方在 2013 年 12 月 1 日先付订金 5000 元整,
在 2013 年 12月 16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 20万 元整,转让费包括甲方向丙方缴纳的押金及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装饰、装修费用及设备费用等归乙方所有,余款 4万 万元,待甲方协助乙方将相关证照办理过户手续(即乙方取得相关证件)后支付,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六、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旅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接手经营宾馆( 2013 年 12 月16 日)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八、 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费,除甲方将宾馆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5‰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宾馆,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导致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拆迁、征用所给与的补偿,对经营利益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对房产本身的补偿归丙方所有。
十、如果宾馆转让合同范本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20%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与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这是合同内容,是否能打官司,取消合同,

回答:

建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追问:

但是原法人不是转让方,而是转让方的上一任,上一任现在找不到人,并且没有经过原法人的同意,对方就转店给我,现在又过不了户,这算不算诈骗呀,我现在要打官司取消合同,要求退回转让费并赔尝我损失,是否可行,官司是否能百分百的赢?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8-07 09:48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对方违约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追问:

  甲、乙双方经好友协商,就位于 大沥 的 旅馆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 旅馆(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经营。并协助乙方与房屋所有人(房东)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期至少为5年。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二、房东与甲方于 2006 年 12 月 16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10 , 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到期,租金 15000 元/月,租金每月按时交付。该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 该旅馆转让给乙方后,乙方与房东签订的新租赁合同,并履行新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缴纳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应承担的水电费及其他的费用(详见新租赁合同)。
  四、 该旅馆现有装修、装饰、工具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房东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 乙方在 2013 年 12 月 1 日先付订金 5000 元整,
在 2013 年 12月 16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人民币 20万 元整,转让费包括甲方向丙方缴纳的押金及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装饰、装修费用及设备费用等归乙方所有,余款 4万 万元,待甲方协助乙方将相关证照办理过户手续(即乙方取得相关证件)后支付,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经营权归乙方所有。
  六、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旅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接手经营宾馆( 2013 年 12 月16 日)前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
  八、 乙方逾期未交付转让费,除甲方将宾馆交付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还需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5‰的违约金;逾期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宾馆,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导致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拆迁、征用所给与的补偿,对经营利益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对房产本身的补偿归丙方所有。
十、如果宾馆转让合同范本签订前政府下令撤迁店铺,甲方退还全部转让费。如果合同签订后国家命令撤除店铺,使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盖满时仍未办妥过户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元,并支付转让费的20%的违约金。
十一、乙方与房东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可与房东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这是合同内容,是否能打官司,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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