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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责任田被村委会以租赁的形式占用来建涝池

甘肃-庆阳 08-09 21:07  悬赏 0  发布者:shilin…… 给我留言  回答:(2)
2009年,我家的承包责任田 被村委会以租赁的形式占用了3亩来建涝池。协议约定,租赁费用由村委会用农村低保2个名额的形式给付,2013年的租赁费用至今没有任何形式的支付。另外修建的涝池因为修建不合理,致使年年塌方,已经严重影响了其余责任田的正常耕种,而且周围没有任何防护(涝池与现有耕地的最大落差有5米之高)。我想咨询,1 村委会有没有权利与农户订立承包责任田租赁协议。2 村委会以农村低保名额的形式给付租赁费用是否合法。3 在租赁费没有如期支付的情况下,能不能终止协议并要求承租方将涝池填平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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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8-09 21:21
和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8-09 23:14
你可以要求回复原貌以及赔偿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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