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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江西 03-20 11:01  悬赏 10  发布者:风夜夜 给我留言  回答:(4)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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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02 18:45
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由人民法院决定。从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之日起,税务机关不得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得重复进行,即“一事不二罚”。
回复时间: 2009-03-20 11:37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者不能相互代替。处理应该没有问题。
回复时间: 2009-03-20 11:52
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可以并处
回复时间: 2009-03-25 17:59
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否构成犯罪及如何处罚,由人民法院决定。从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之日起,税务机关不得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不得重复进行,即“一事不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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